江苏省严打沿江污染环境犯罪 去年以来抓获犯罪嫌疑人165名

19.03.2018  16:52

省公安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和江苏海事局等6部门12日共同下发行动方案,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底,在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扬州、镇江、泰州沿江八市组织开展长江流域江苏段污染环境违法犯罪集中打击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向长江水体非法排污、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等犯罪行为。

  此次专项行动将全面摸清沿江八市固体废物的存量和污染现状,及时发现一批违法犯罪线索,侦办一批违法犯罪案件,坚决捣毁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产业链条;全面摸清沿江八市工业污染源,掌握全部入江入河排污口设置及排污情况,及时发现一批违法犯罪线索,精准打击入江入河偷排、乱排、超排污染物等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船载、车载危险货物、固体废物运输整治,强化重点船舶、车辆管控,全面排查装卸作业码头、水上加油站点、收费站等设施,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运输行为,深挖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固体废物等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2017年以来,全省共侦办向长江等重点水域非法排放倾倒污染物犯罪案件4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