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2017~2025年)》印发实施

02.01.2019  20:40

      近日,《江苏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2017~2025年)》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由省厅正式印发实施。规划明确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分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的工作部署、保障措施等内容,为促进全省矿产资源开发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改善矿山地质环境,促进社会经济绿色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

我省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
    为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国土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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