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06.01.2015  02:32

  元月4日,江苏省法制办官网对《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与此前的草案相比,该讨论稿增加了一些新内容。在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中,讨论稿新增加了一条,即“停止露天体育比赛活动及其他露天举办的群体性的活动”。讨论稿还细化了一些大气污染防治的项目,包括禁止在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落叶。

  与此同时,讨论稿也加大了处罚力度,比如,从事服装干洗和机动车维修等服务活动,未设置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影响周边环境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在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落叶的,将由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在居民住宅楼等非商用建筑、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内新建、扩建排放油烟的饮食服务项目拒不改正的,责令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链接: http://www.jsfzb.gov.cn/art/2015/1/4/art_63_458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