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将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责任制

31.03.2015  09:41

  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设若干条“高压线

  

  江南时报讯(记者吕晶晶)3月18日,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法治江苏建设指标体系(试行)》,通过7大类、29项单项考核指标和1项综合评判指标,勾勒出法治江苏的蓝图。文件要求对政府的重大决策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为确保司法公正,江苏还拟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责任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健全机制防范、纠正冤假错案;此外,文件特别提出严查领导干部的违法犯罪事件,规范对司法机关内部各层级的监督,打造公正廉洁的司法环境。

  为了维护司法的客观公正,有效保障人权,江苏在《法治江苏建设指标体系(试行)》提出了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责任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强化诉讼过程中的各项权利,全面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和非法证据排除等规则,在现有证据不能证明、也不能完全排除被追诉的被告人进行了犯罪行为时不轻易定罪,预防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情况,通过一系列机制的建立、健全防范纠正冤假错案。

  《法治江苏建设指标体系(试行)》为领导干部设了若干条“高压线”,要求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案件,领导干部如果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将被及时记录、通报,并根据相关规定依法追究责任。

  《法治江苏建设指标体系(试行)》要求司法机关内部各层级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落实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司法人员与诉讼参与人的接触和交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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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 明、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