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安发布服务群众8项改革措施

22.01.2016  17:01

  1月21日,我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江苏公安机关服务群众8项改革措施,其中包括“网上警务”向“掌上警务”转变、放宽大学生户口迁移条件、机动车号牌可网上自主编排等一系列重大利好。

   搭建“微警务”移动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 。5月1日前省公安厅、各市公安局和有条件的分局率先建立,7月1日前所有县级公安机关全部建立移动互联网警务综合服务平台(简称“微警务”),群众通过微信公众号和手机等移动上网终端,将原先可在线办理的户籍、交管、出入境等办事办证项目以及非紧急报警求助、违法犯罪举报、政策咨询、防范宣传、警务公开等,全部实现更加便捷的“掌上服务”。

   放宽户口登记迁移政策 。自3月1日起,简化华侨恢复户口登记手续,已注销户口的江苏籍华侨回到江苏工作、生活的,可由本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国外合法有效居留证件,向原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申请恢复户口,符合现住地落户条件的,可在现住地直接恢复户口。放宽亲属投靠户口迁移范围,原政策规定仅允许子女与父母之间相互投靠和投靠配偶,新政在此基础上,增加了特定条件下孙子女(外孙子女)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军人家属和岳父母、公婆与女婿儿媳的投靠情形。放宽大学生户口迁移条件,大中专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可办理一次户口从原籍迁入学生集体户,也可申请将户口从学生集体户迁回原籍或迁入本人合法稳定住所,迁入地与原籍地不在同一省辖市的,按市外迁入政策办理。

   实行机动车号牌网上自选 。自3月1日起,省内机动车车主办理小型汽车新车上牌,可登录各市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公布的机动车号牌号码段内自主编排号牌,供编排的号牌号码不少于5万个。自主编排一共提供20次机会,选号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车管所完成注册登记,否则两年内不能再次自主编排选号。

   实行交通违法网上自助罚缴 。自3月1日起,省内机动车车主、驾驶人可登录江苏银行网上银行或手机APP,查询交通违法电子监控记录,对适用简易程序且不作记分处理的200元以下罚款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助处理并缴纳罚款。后期省公安厅将对项目进一步优化,实现主流国有银行、商业银行跨行缴款的全覆盖。

   优化机动车检验服务 。针对6年内免于上检测线检测的车辆每两年领取检验合格标志,3月1日前在全省所有居民区附近公安交警大、中队和有条件的派出所,以及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二手车交易市场等代办车辆业务单位,全部设立免检车辆检验合格标志领取点,方便群众就近领取。

   缩短易制毒化学品审批办理期限 。即日起,将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申请审查周期,缩短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网上申报购买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审批办结期限,缩短至自省公安厅收到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

   推行边检“多证通”服务机制 。在去年实现边检《登轮许可证》省内“一证通”的基础上,自今年7月1日起,省内需要跨地市在开放口岸办理国际航行船舶搭靠手续的,经边检机关诚信记录认定、具备申办资质的口岸从业人员,可在全省任一海(江)港边检站提出申办全省通用的《搭靠外轮许可证》。

   简化消防许可备案 。即日起,取消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建设工程消防备案;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消防备案的抽查比例从99%降为50%,其他建设工程的备案抽查比例从10%降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