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多项便民措施 落户更宽松 车牌可自编

22.01.2016  09:07

        省公安厅2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服务群众8项改革措施。待年内8项措施陆续“实装”后,亲属投靠户口迁移范围将更大,消防许可备案更简化,机动车号牌将可网上自选,领取车辆检验合格标志也更方便。

        不少警务服务将可网上甚至“掌上”办理。5月1日,省公安厅、各市公安局和有条件的县(市、区)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将率先建立“微警务”移动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7月1日前平台将在全省所有县级公安机关建立。该平台依托微信公众号和手机等,提供在线办理户籍、交管、出入境等办事办证项目及非紧急报警求助、违法犯罪举报、政策咨询等服务。

        近年来,我省每年新增小型汽车120万余辆,本次有3项改革措施和广大车主有关。一是在保留原有“20选1”“30选1”电脑随机选号的基础上,小型汽车号牌可以网上自主编排,车主可登录各市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公布的机动车号牌号码段内自主编排喜好的号码,只要该号未被其他车主选中,即可成功申请。可供车主选择的号牌号码不少于5万个。需注意的是,自主编排共提供20次机会,20次用完都没有选中,只能通过其他方式选号。

        二是实现交通违法网上自助罚缴。省内机动车车主、驾驶人3月1日起可登录本市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网上自助罚缴,初期支持7家银行跨行缴款;计划继续新增以实现主流银行跨行缴款全覆盖。值得注意的是,该服务适用于简易程序且不作记分处理的200元以下罚款的交通违法行为,且主要面向私家车,不适用大中型客货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等重点监管车辆的交通违法。

        三是6年内免于上检测线检测的车辆每两年领取检验合格标志更方便。3月1日前全省所有居民区附近公安交警大、中队和有条件的派出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二手车交易市场等代办车辆业务单位全部设立领取点。

        户口登记迁移政策将更宽松。如自3月1日起,华侨恢复户口登记手续更简便。已注销户口的江苏籍华侨回江苏工作、生活,本人凭中国护照和国外合法有效居留证件,直接向原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申请恢复户口。而按原规定,华侨回国来江苏定居应先向拟定居地的侨务部门申请,获批才能到定居地公安机关报户口。

        亲属投靠户口迁移范围也被放宽。原政策仅允许子女与父母之间相互投靠和投靠配偶,现在父母双亡的未婚子女可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双亡的成年人,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可以投靠本人;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的,另一方和未婚子女可以投靠现役军人的父母;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的,其父母可以投靠另一方;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双方父母与军人的子女可以相互投靠;在同一省辖市的,岳父母、公婆与女婿、儿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可以相互投靠。

        大学生户口迁移条件也更宽松。原政策规定大中专院校学生入学时可自愿将户口迁往学生集体户,但只有毕业后才可迁出,现在在校期间可办理一次户口从原籍迁入学生集体户,也可申请迁回原籍或迁入本人合法稳定住所。

        消防许可备案即日起更为简化。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建设工程消防备案被取消;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消防备案的抽查比例从99%降为50%,其他建设工程的备案抽查比例从10%降为5%;对消防行政许可和备案申请受理过程中,申报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由受理单位登记保存已经符合要求的申报资料,待资料补齐后正式受理。

        推行边检“多证通”服务机制。7月1日起,省内需要跨地市在开放口岸办理国际航行船舶搭靠手续的,经边检机关诚信记录认定、具备申办资质的口岸从业人员,可在全省任一海(江)港边检站提出申办全省通用的《搭靠外轮许可证》(长期)。持证人员需前往省内异地开放口岸搭靠国际航行船舶时,只要具备当地口岸的经营许可,即可到该开放口岸所属边检站进行证件激活,开通证件异地使用功能搭靠作业,无需重新申领《搭靠外轮许可证》。

        易制毒化学品审批办理期限即日起也将缩短,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申请审查周期,缩短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网上申报购买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审批办结期限,缩短至自省公安厅收到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陈月飞 苏宫新)       

来源:  新华日报  转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