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四月 江苏今公布6起典型案例

29.04.2015  12:30

图为发布会现场(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杭春燕 摄)


  新华报业网讯 江苏省环保厅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元月一日开始实施的新环保法以来的情况。

  今年以来,全省环保系统监管持续发力,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执法保持了高压态势。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7.98万人次,现场检查企业7.2万厂次,立案处罚1647件、处罚总额8128.7万元,立案数、处罚额分别同比上升53.9%、40%。

  今年是新环境保护法实施的第一年,各地环保部门利用新法赋予的查封扣押、限产停产、按日计罚和行政拘留等新手段,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37起,其中限产停产95起、实施查封扣押61起、按日计罚25件(共处金额1444万元)、行政拘留16起和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40起。为落实环保部关于案件查处信息公开相关要求,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发挥警示震慑和示范引导作用,推动新法全面实施,省环保厅梳理了6起新法实施典型案例,现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一、徐州市鸿顺造纸有限公司偷排废水行政拘留案

  2015年2月25日,徐州市铜山区环保局对鸿顺造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顺公司”)检查发现,鸿顺公司私设暗管将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直排苏北堤河,经采样监测,废水COD浓度1180mg/L(超标12.1倍)、氨氮28.2mg/L(超标2.5倍)、总磷1.6mg/L(超标1倍)。3月3日,铜山区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鸿顺公司立即拆除私设暗管(2月26日已拆除)。3月12日,铜山区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鸿顺公司私设暗管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万元(已执行到位),并将案件移送铜山区公安局查处。3月25日,铜山区公安局决定对鸿顺公司副厂长王某行政拘留10日。

  二、南通市通州区天运印染有限公司偷排废水查封扣押和行政拘留案

  2015年1月20日,南通市通州区环保局对通州区天运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天运公司通过暗管将两台定型机轧色生产废水接入雨水管道直排通吕河,在通吕河河面形成长约100米的红色污染带,经采样监测,COD浓度379mg/L(超标17.95倍)。1月21日,通州区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天运公司立即拆除暗管(1月23日已拆除)。2月12日,通州区环保局下达查封(扣押)决定书,对天运公司两台涉案的定型机实施查封(2月12日至2月26日)。3月2日,通州区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天运公司私设暗管偷排废水的环境违法行为处以罚款6万元;3月13日,通州区环保局将天运公司私设暗管偷排废水案件移送通州区公安局查处。4月15日,通州区公安局决定对天运公司法人代表蔡某行政拘留10日。

  三、连云港丹兴化工有限公司偷排废水行政拘留案

  2015年3月5日,灌云县环保局临港产业区分局对连云港丹兴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兴化工”)现场检查发现,丹兴化工私设暗管偷排废水,经采样监测,废水COD浓度528mg/L(超标3.4倍)、总氰化物3.72mg/L(超标6.4倍)。3月6日,临港产业区环保分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丹兴化工立即停止生产,拆除私设暗管,将外排废水抽回至厂区收集池。3月10日,丹兴化工拆除私设暗管并抽回外排废水。3月24日,灌云县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丹兴化工私设暗管偷排废水的环境违法行为拟处罚款10万元。3月28日,灌云县环保局将丹兴化工私设暗管偷排废水案件移送灌云县公安局查处,4月1日,灌云县公安局决定对丹兴化工副总经理蒋某行政拘留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