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万!我省开出“按日计罚”最高罚单

30.04.2015  10:07

  江苏省环保厅公布新环保法实施典型案例——

  

  

  有“史上最严”之称的新环保法于今年起实施,其中,“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信息公开”、“行政拘留”等被视作新环保法赋予环保部门新的执法利器。新法能否露出“钢牙”啃掉环境污染的“硬骨头”?昨天,省环保厅从今年以来的案件中梳理出了6起新法实施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其中溧阳开出按日计罚以来最高罚单170万。

  严惩:立案数上升一半多

  新环保法的“狼牙棒”已经高高挥起,据环保厅法规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7.98万人次,现场检查企业7.2万厂次,立案处罚1647件(其中利用新法执法的案件就有237起)、处罚总额8128.7万元,立案数、处罚额分别同比上升53.9%、40%。

  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元年,省内各地环保部门利用新法赋予的查封扣押、限产停产、按日计罚和行政拘留等新手段,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37起,其中,限产停产95起、实施查封扣押61起、按日计罚25件(共处金额1444万元)、行政拘留16起和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40起。

  公开曝光:南京等地6家企业偷排偷放

  昨天,环保厅对包括南京等地在内6家偷排偷放企业受到的严惩,予以公开曝光。

  今年1月6日,南京市浦口区环保局对南京昊恒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恒公司”)监督检查时发现,昊恒公司污水处理池有渗漏现象,渗漏废水未经处理排至公司围墙外水沟,经采样监测,废水总铬浓度超标。

  1月8日,浦口区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昊恒公司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同日,浦口区环保局下达查封(扣押)决定书,对昊恒公司立式锅炉和1、2、3号生产线电闸实施查封,查封期限30天(1月8日-2月6日)。1月19日,浦口区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昊恒公司停产整治,并对其渗漏方式排放废水的环境违法行为处以罚款7.07万元。

  杀手锏:对企业负责人行政拘留

  相比单一罚款,对企业负责人的行政拘留可谓新法的一记“杀手锏”。据环保厅法规处介绍,这6起典型案例中一半都动用了“行政拘留”的手段,数据显示,去年江苏1—4月份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是24起,而今年新环保法此类案件明显增多,达到了40起。

  新环保法同时对环保部门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全省环境执法队伍只有4000多人,面对几万排污企业监管难度很大,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省政府将出台措施壮大环保执法力量:“比如苏南,一个县级市就有800—900家排污企业,我们的执法人员平时上门检查需要2人一组,按照这个配备,一年都走不完这些企业。省政府要加强乡镇的环保监管能力建设,按区域设立环境执法机构,派出与任务相适应的人员。

  按日计罚:溧阳开出最高罚单

  据环保厅法规部门介绍,新法之前,环保处罚金额之低往往让企业“没感觉”、宁罚不改;今年起,新法明确,对污染企业处罚上不封顶可按日计罚,罚到你彻底整改为止;重惩之下,违法企业成本倍增、终于开始“肉疼”。

  今年1月10日-12日,溧阳市环境监测站监测发现,江苏申特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特钢铁”)焦化工段1#、2#、3#、4#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4#排气筒排放的二氧化硫和烧结工段机头1#线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浓度均超标。1月16日,溧阳市环保局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申特钢铁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确保达标排放,如拒不改正违法行为,将实施按日连续处罚;2月5日,溧阳市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申特钢铁废气超标排放行为处以罚款10万元。2月2日,溧阳市环保局组织对申特钢铁废气排放情况进行复查,监测结果表明焦化工段1#、3#等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浓度仍超标。3月3日,溧阳市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申特钢铁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罚款基数10万元,计罚天数17天(起止时间1月17日-2月2日),罚款总额170万元。省环保厅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我省目前处罚金额最高的一起案件。

  目前环保部门已要求其整改,据悉,按日计罚一共分3个周期,1个周期是30天以内,这个周期内环保部门可以任选时间去复查,如果还不达标,实施第二阶段的按日计罚,“据我们所知这个企业第二阶段已经开始执行。”如果三个周期过去了,企业还未进行整改,则会采取限产停产等新措施。

  通讯员吉樱 记者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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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项贤军、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