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女子在“朋友圈”卖假冒奢侈品被判刑

21.03.2015  11:32

  

  庭审现场。

  

  晨报讯(通讯员陆金保徐宇红记者冒群)微信朋友圈基本上是熟人圈子,出于信任,“圈中人”往往不会设防。昨日上午,江苏一女子因在微信朋友圈内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被判刑。此案提醒人们,微信的朋友圈虽然私密性很强,但在朋友圈中卖假货,还是要受到法律惩罚的。

  孙小姐是一位二十多岁的年轻女子,因为打扮得时尚漂亮,爱用奢侈品,受到朋友圈不少人羡慕。几年前,孙小姐经人点拨,她找到了一条“一本万利”的财路,就是在微信朋友圈销售假冒的奢侈品牌皮具、饰品。2012年10月至2014年3月,她先后多次从广州市白云皮具城向他人购进假冒“CHANEL”、“LV”等品牌的皮具、饰品,利用自己在微信朋友圈的时尚小姐美誉,将这些假货销售给朋友圈中的好友。

  由于生意越来越好,孙小姐又将假冒奢侈品放在位于常熟市虞山镇某童装店内销售,销售金额合计人民币26万元。2014年3月11日,工商执法人员在童装店当场查获并扣押假冒“CHANEL”皮包8个、假冒“Cartier”手表1只、假冒“LV”皮包3个等多种假冒奢侈物品。到案后,孙小姐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昨日,孙小姐被江苏常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三万五千元。

  审理此案的法官表示,微信作为比较私密的聊天平台,近年来微信朋友圈里多了一帮搞销售的朋友,其中不乏所谓的“高仿奢侈品”。微信的朋友圈私密性很强,从卖家在朋友圈中推销商品到有买家主动联系,直到一笔笔生意成交,整个过程都会有一种不用怕别人知道买的是假货的安全感,这就很符合假冒奢侈品牌服饰买家的心理状况,也更加成就了售假者生意上的“成就感”。另外,微信朋友圈基本上是熟人圈子,出于信任,“圈中人”也会帮助推销,从而造成微信售假“红火”。但是,朋友圈不是犯罪分子恣意妄为的安乐窝,触犯了刑律,也是要付出代价的。

编辑: 吴宇鹏、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