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234”模式深化法律援助名优工程

23.05.2017  17:59

按照省厅法律援助“名优工程”要求,邳州市司法局重点抓好“两规三库四项制度”建设,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

一是制定两个发展规划 。制定《邳州市法律援助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规划》《邳州市法律援助律师教育培训三年规划》。依托法律援助名优工程,制定实施两个三年计划,细化法律援助人才队伍组建、培训、发展等各个方面的工作内容,不断发展壮大法律援助律师工作力量和工作水平。

二是组建三个人才库 。建好名优律师专家人才库、名优律师后备人才库、名优律师先进典型人物库等“三个库”。精心挑选专家库组成人员,邳州市“名优律师团”由10名资深律师组成;选拔名优律师后备力量,挑选20名优秀律师组成名优律师后备人才库;挖掘名优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典型人物事迹,制作法律援助典型人物案例库,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案件指导。

三是建立四项工作制度。 建立名优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四项制度,即法律援助值班制度、名优律师导师制度、定期研讨制度和考核奖惩机制。法律援助中心每月安排1-2次知名律师值班咨询;1名优律师与2名青年律师结对,通过以老带新,促进青年律师向“名优”靠拢;每季度召开一次名优律师研讨会议,对疑难复杂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集体研讨,增强法律援助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制定详细考核细则,将名优律师参与法律援助情况作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本人评先评优的依据,对实施法律援助“名优工程”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