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检察官故事]缪军:平凡岗位勤耕耘
或许是缘分吧,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我从县级机关选调到县检察院工作,就与检察事业结下了不解之缘。28年来,亲身经历并见证了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不断发展壮大的历程。28年来,我先后在刑检部门、法律政策研究室、政治处工作过,在平凡的岗位上,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在检察事业这片沃土上默默耕耘,为全院的争先创优活动添砖加瓦,多次受到县委、县政府嘉奖和上级检察机关记功表彰,并荣获“全省政法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得到中共江苏省委政法委员会的表彰。
到检察机关工作的第一站是刑检科。在刑检科,我既当内勤又办案。一年夏天,我县原兵房、东凌两地因滩涂纠纷发生了一起10多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我奉命提前介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由于涉案人员多,案情复杂,我在原东凌乡一蹲就是1个多月,与公安干警密切配合,夜以继日地走村串户调查取证,经过30多天的苦战,形成数万字的事实与证据材料。在刑检科4年多时间里,通过苦干实干出色地完成了工作任务,我连续三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受到县委、县政府的表彰;同时,结合检察工作实践所撰写的多篇综合类信息分别为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简报》和《情况反映》全文刊发,加之内勤工作成绩突出,又被评为市优秀内勤,其经验材料先后被南通市人民检察院以及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以文件形式转发,所在的基层人民检察院也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在全体干警中学习和提倡“立足本职,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一心扑在工作上的精神,把各项检察工作做得更好。”
因工作需要,我从工作了4年多的刑检岗位来到法律政策研究室担任负责人。为了尽快适应角色转换,我边工作,边学习,积极参加各类培训。通过刻苦学习和钻研,开拓了思维视野,拓宽了知识领域,丰富了专业知识,为检察调研研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检察调研工作中,用理论指导实践,又从实践中挖掘素材为理论服务。为使调研工作能够准确地把握住时代发展的脉搏,体现鲜明的时代特色,适应改革大潮的发展要求,突出新时期检察工作的重点,我深入基层,广泛收集社情民情素材,从实践上升到理论高度予以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针对当时外来人员在如东犯罪比较突出的现象,撰写了《对外来人员犯罪的情况调查及防治对策》,很快为《人民公安报》、《江苏检察调研》等报刊采用;结合办案实际撰写的《敲诈勒索犯罪的特点与防治对策》、《论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修正与适用》、《挪用非特定公物哪能一律不以犯罪论处》等为《检察日报》发表,其中《敲诈勒索犯罪的特点与防治对策》一文在南通市检察系统优秀论文评比中喜获一等奖;《挪用非特定公物哪能一律不以犯罪论处》的观点得到诸多专家学者的首肯和赞同,并与后来出台的司法解释不谋而合,异曲同工。
为营造大家齐心动手搞调研的氛围,形成广大干警共同参与的合力,我积极主动协助院领导建立健全检察调研工作网络,制定落实检察调研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引导各业务部门将检察调研工作与履行职能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经常为干警们出题目、提思路、作指导,组织检察调研网络成员共同开展调查研究,帮助他们收集材料,与他们一起分析案情,为他们反复修改文稿,定期主持召开全院性的检察理论研讨会,并将干警的文章积极向上级相关报刊推荐,全院调研工作呈现一派喜人景象。各科室每年都有调研文章被市以上检察调研刊物录用或在市级以上理论研讨会上交流。在我的引导、修改和帮助下,有些干警的调研文章不仅被报刊采用,而且还在全省检察理论研讨会上获奖。所以,在这期间,全院的检察调研工作红红火火,有声有色,生气勃勃,全院干警所写的调研文章无论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在全市检察系统一起居于领先地位,检察调研工作不仅连年评为先进,而且在为领导决策服务、为检察业务服务、推动争创活动等方面也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都说检察调研“难”与“苦”,担任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8年,有领导的支持,同事的协助,我信心百倍,迎难而上,以苦为乐,在带头撰写检察调研文章的同时,十分注重组织发动和内外协调,充分调动全院干警参与调研的积极性。我院的检察调研工作连续6年被上级检察机关评为先进,为院里捧回一个又一个奖牌,赢得一个又一个荣誉,以至在省内外也有一定名气。本人也被推荐在全省检察机关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会议上作交流发言。其实,我只不过是大海里的一滴水,成绩的取得离不开领导的支持和大家的共同参与。
回顾二十几年来的检察生涯,在平凡的岗位上勤勤恳恳,辛勤耕耘,取得了一些成绩,获得诸多荣誉,但做得还很不够,我将继续努力,为如东县人民检察院再创辉煌作出新的贡献。(江苏省如东县检察院 缪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