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构建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

05.01.2015  03:16

  本报讯上月30日,市司法局在新城区徐州报业传媒大厦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市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情况。

  建成率年底达100%

  为推进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一体化进程,我市着力建设司法行政系统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到2015年底前,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成率100%;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纳入率100%;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基本形成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全覆盖,并逐步向个人法律顾问延伸;公共法律服务队伍进一步扩大,特别是建立一支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城乡居民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分析研判机制有效建立,服务平台绩效评价制度进一步健全。

  四级平台基本职能

  根据职能划分,市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作为一级平台,负责全面统筹、谋划、指导我市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

  县(市)、区作为二级平台,主要承担管理、指导和协调联动的职能,起到承上启下的功能,指导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展服务并对其服务的实效进行监督管理,并对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

  镇(街道)作为三级平台,重点办理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指派的服务事项,直接受理并提供权限范围内的各项法律服务,如矛盾纠纷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并指导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开展服务。

  村(社区)作为第四级平台,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最末端触角。在乡镇(街道)司法所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指导下,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为辖区内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对群众申办法律援助、公证等法律服务事项进行指引;协助司法所对村(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帮扶,对刑释人员和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开展帮扶教育工作;宣传与村(社区)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参与村(社区)民主法治创建,协助村(居)委会审查村规民约,为村(社区)承包合同、分配方案等提供法律意见建议,为村(社区)换届选举提供法律支持,协助村(居)委会处理其他涉法事务。

  四级平台同时具有咨询、受理办理、宣传、协调指挥功能。实体平台还与市司法局的12348法律服务平台相连,实体平台、12348电话热线、12348网站联动服务。

  热点问题解答

  问: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的服务队伍是如何组成的?

  答:主要有三支队伍提供服务:一是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县(市)区调处中心专职调解员不少于6人、镇(街道)、村(社区)分别不少于2人、1人。二是专职法律服务人员队伍,以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为主力。三是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调动和吸纳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热心于司法行政事业的力量加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问:落实四级平台建设工作的机制有哪些?

  答:市司法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徐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全市四级平台建设的建设方式、建设标准、主要职责、服务模式、人员队伍、经费保障、工作制度、服务标准、绩效考评等方面予以明确规定。在具体工作中,还明确要求建立并落实公示公开制度、首问(接)负责制度、承诺服务制度、督查督办制度、业务培训制度、群众评价制度等六项制度,保障各中心、站点规范运行,工作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