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经斑马线“不让人”,江苏上半年查处2.6万起

12.07.2015  21:11

  新华报业网讯  江苏省交警总队今天介绍,今年1-6月全省共查处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按规定减速、停车让行的交通违法行为26760起。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但在现实生活中违法行为依然常见,有的路口虽设有人行横道线,却没有红绿灯,机动车礼让斑马线的行为却少之又少,甚至有些驾驶员荒唐的认为应该是“人让车”而不是“车让人”,当人车互相抢道时极易发生事故。交警部门坦言,导致斑马线频出事故的原因,除了机动车不减速让行,市民安全出行意识不高也是重要因素。绝大多数行人缺乏较为系统的交通法律法规培训,很多人在交通参与中,只图自己方便。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处50元罚款。同时,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与使用规定》的规定,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记3分。虽然法律有明确规定和处罚标准,但因为取证执法困难,违法数量太多,实际能够做出的处罚数量相对于多发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还是少数。

  目前,无锡率先研发出针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为的智能电子探头抓拍系统,自动识别并记录曝光不礼让的车辆,已被公安部确定为行业标准。无锡市区已有28个路口安装该系统,两年多来已处罚9.7万起,发生在斑马线上的事故下降70%。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黄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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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金勇、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