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沭阳县“四着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27.10.2017  08:06

今年以来,沭阳县司法局采取四个着力,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着力打造“一站”便民窗口。落实“一次”办好制度,最大限度不让群众多跑腿。积极打造“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便民窗口,改变原来接待、受理、审批窗口分离模式,简化办事流程,实现一个窗口一次性响应群众法律需求。安排律师在窗口轮流值班,保证当事人诉求及时解决。实现公证与法律援助工作互动,对符合申请法律援助条件的公证当事人,即时申报审批,减轻低收入群体的公证费用负担。开辟公共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为卧病在床、行动不便等特殊群众提供现场公证、法律咨询到户等上门法律服务。

二是着力加强“点餐”业务培训。一改往日由各乡镇场(街道)选2-3名代表集中到县城吃“大锅菜”的培训方式,变由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预先将希望培训的内容上报县司法局,统筹安排县普法讲师团有针对性地进行备课,深入各乡镇(街道)进行点对点、面对面授课。“点菜”式培训模式,很受乡村法律服务人员的欢迎,有效提升了基层公共法律服务队伍的能力水平。

三是着力提供“保姆”法律服务。建立和完善县乡村三级法律顾问制度,进企入户开展全方位保姆式法律服务。让全县15个律师事务所178名律师、24个法律服务所111名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党政机关单位、企业、村居(社区)结成对子,实行一对一联系,定期“坐诊”,提供涉法涉诉案件、群众来访、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处理等法律服务。

四是着力营造“家庭”法律港湾。在40个乡镇场(街道)、483个村居(社区)设立家庭法律诊所。每周组织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人员进行“坐诊”,服务内容涉及法律援助、公证服务、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治宣传等。对群众提出的涉法问题,能现场解决的现场解决,不能解决的会同地方党委政府,尽快解决。法律诊所建立服务承诺、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期办结、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制作办事流程图和岗位监督牌,并上墙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