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和教育厅9月1日起将联合专项整治“接送学生车辆”

01.09.2017  12:12
  8月30日,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通报:2017年以来,全省发生涉及中小学生交通事故531起,造成中小学生死亡66人,与去年同比分别下降15%和3%。  另外,江苏省公安厅、省教育厅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的通告》,部署从9月1日起,在全省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专项整治,依法取缔非法接送学生的车辆。 两部门将联合派员深入学校和校车服务企业,全面清查校车使用许可、安全技术检验、安全设备配备等情况。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将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开展校车秩序整治,在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通行的重点路段时段,增设临时执勤点,加强路面执法检查,严打“黑校车”。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向社会公布了违法集中接送学生车辆的举报电话96122,欢迎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 交管部门特别提醒,电动自行车、自行车后座只允许乘坐一名12周岁以下的儿童。根据规定,年满12岁的儿童可骑自行车;年满16周岁的青少年可骑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且时速必须控制在20公里以内。      
江苏集中查处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行为
  新华网南京9月4日电(虞启忠 苏交轩)9月4日江苏音符
江苏集中整治接送学生车辆 出动警力10246人次
    4日是全省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集中整治的Huaxia.Com 江苏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