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又出新政!契税营业税“双降” 2月22日起执行

20.02.2016  07:26

  买144m2以上首套房少缴一半契税

  购买满2年的住房出售时免征营业税,2月22日起执行;专家称新政意在去库存,或助推二线城市房价上涨

  新华报业网讯  记者昨天从财政部获悉,根据国务院有关部署,自2016年2月22日起,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

  契税方面,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在营业税方面,通知中明确,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两大焦点

  1、新政时间如何确定?

  此次新政定于下周一(2月22日)开始执行,按照惯例,契税缴纳按照当年买房时契税政策执行,新房以合同鉴证时间为准,二手房以交件时间为准,虽然南京细则尚未出台,普遍预计仍会沿用过往做法执行。

  2、三套房契税如何缴纳?

  在三部委公布的契税新政中,优惠的对象针对的是首套房与二套房,并未涉及到三套房及以上如何缴纳。而在原先的南京契税缴纳政策中,将房产分为“家庭唯一住房”与“非家庭唯一住房”两类,因此,今后三套房的契税缴纳有待南京市的细则加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