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平方米及以下唯一住房征1%契税 镇江将作宽松性微调

20.02.2016  14:52

  中国江苏网2月20日讯 继本月初下调首付比例后,昨天多部门联合发文“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同时我市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将于今年2月21日起上调——楼市利好组合袭来,有置业意向的市民被这一连串政策红包挠得心痒痒的。业内人士认为,国家、地方层面这密集连出的三招对镇江楼市会有一定的提振作用,特别是对二手房及改善型住宅,实实在在降低了交易成本。

  根据国务院有关部署,昨天晚些时候,财政部联合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通知:2月22日起,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就房地产交易契税和营业税,我市目前执行的是何政策?据了解,按照去年国家“330新政”及去年8月1日起实行的“镇江房七条”配套实施——契税方面,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按房屋面积递增档次依次以1%(90平方米及以下)、1.5%(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3%(144平方米及以上)征收契税;对于家庭非唯一住房的,均按3%征收契税。营业税方面,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以房产交易登记日期为准)。

  相关人士透露,对照国家“两税”新政,我市的房地产交易契税和营业税将作宽松性微调,对于买卖双方都将有一定变化。不过,通知中规定“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因此新政何时落地以及政策的适用条件、时段,还请市民稍作等待。(记者翟进)

编辑: 莫小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