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出台应对疫情“惠企25条” 支持企业健康发展

09.02.2020  15:35

  中新网江苏新闻2月8日电(记者 孙权)突如其来的疫情打乱了不少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计划,让一些企业感受到“燃眉之急”。面对这道“非常考题”,2月8日,江阴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政策意见》(下简称《意见》),从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加强财政金融支持、加强稳岗就业保障、强化重点企业扶持、支持企业开工复工5个方面推出25条政策措施,帮助广大企业坚定发展信心、共渡难关。

图为江阴的复工企业生产现场。

  《意见》指出:在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方面,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企业可申请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租用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可免收3个月房租;降低企业水电气等要素成本和降低补充医疗保险费缴费比例;受疫情影响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延期缴纳进出口环节税款。

为清洁用品贴上标签。

  在加强财政金融支持方面,《意见》要求加大企业信贷供给,确保2020年中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水平,银行不得随意抽贷、断贷、压贷;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较上年至少下降0.5个百分点,将对于疫情防控物资、原辅料生产相关企业的专项金融产品纳入“普惠贷”补偿范围;加大风险补偿力度;充分发挥市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作用,对于今年6月底前到期的资金池贷款存量业务,给予6个月展期;加大融资担保力度,对与疫情防控、保障民生贡献突出的企业,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安排专项担保额度,担保费率不高于1%。

  在加强稳岗就业保障方面,《意见》明确: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加强企业用工保障,防疫用品生产企业用工参照公益性岗位给予临时性补贴;自江阴市实施疫情防控一级响应之日起至6月30日期间各类企业新录用职工满1个月以上,经确认开展职业技能、安全教育、职业素质等内容岗前培训的,按照每人300元标准预拨培训补贴;支持企业稳定劳动关系,放宽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执行综合计算工时的许可条件,鼓励企业实施灵活用工政策。

  《意见》提到,要强化对重点企业的扶持,特别是加大涉及保供企业扶持。在疫情防控期间,服从政府统一调配转产、扩产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疫情结束后,对于市场未能消化的库存货物,政府按市场价格进行统一收储;支持科技企业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疾病的预防、诊断与治疗创新品种临床研究,优先推荐申报政府科技项目;对服务业企业,设立服务业企业纾困专项资金,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予以补助;对外贸企业,对疫情影响期内自费购买的相关保险、预付未参加的境外参展费用以及当年境外参展展位费,按一定比例予以补助。

  在支持企业开工复工方面,《意见》指出:建立应对疫情复工复产帮扶机制,搭建解难绿色通道,建立重大项目联系挂钩机制,加快推动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开工复工;开辟一站式、全链条并行、48小时内办结的审批绿色通道,对用于疫情防控治疗的进口药品、医疗器械等,确保通关“零延时”;立刻启动2019年度市级产业扶持政策兑现,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加快兑付进度;优化企业信用修复,对实施各类扶持补贴、信贷融资等抗疫情保运行政策的企业启动信用核查绿色通道,助力加快兑现抗疫政策;深入开展百律千企服务行动,重点加强为受疫情影响产生合同违约等经济纠纷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完)

编辑:顾名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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