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发布通告支持企业组织返宁务工人员有序来宁复工

16.02.2020  18:23

   关于支持企业组织返宁务工人员

   有序来宁复工的通告

   (第12号)

  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依照有关规定,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返宁务工人员(指在宁有暂住证、有固定居所、有工作单位人员)安全便捷返岗,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现通告如下:

  一、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企业在落实防控方案、物资保障等前提下,可组织市外疫情非重点地区务工人员有序返宁返岗。对所有来宁人员,企业应督促其及时在“宁归来”平台如实登记报备。

  二、鼓励集中包车返岗。对返宁务工人员集中的输出地区,由用工企业提出申请,报各区、开发区核准,指定运输企业采用包车形式点对点接送并补贴50%包车费用。进城防疫卡口应为包车人员进行快速查验、快速放行。

  三、为返宁务工人员提供出行便利。企业可与南京市公交公司或运满满客服热线(95006)联系,采用定制公交、包车通勤等形式解决务工人员出行问题。社区应加强对返宁务工人员的服务管理,任何小区不得拒绝返宁务工人员回居住地入住。

  四、帮助企业解决用工短缺困难。鼓励专业人力资源机构对接复工企业用工需求,向企业精准推送疫情低风险地区务工人员信息,正式录用的按1000元/人标准,由市人社部门给予相应机构奖励。该政策执行至一级响应解除。

  五、支持企业通过网上招聘渠道对接用工需求。通过南京人才服务平台(http://218.94.85.5:8315/ww/wwbaindex.html)、人社服务企业微信群等途径,动态接受并及时推送发布企业用工需求,通过定制化专场招聘等形式,精准做好求职登记对接落实。

  六、适度放宽复工企业返宁务工人员落户政策。疫情防控期间,对符合《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中规定的落户申请条件的复工企业返宁务工人员,给予一次性落户积分12分的奖励,并对落户事项加快办理。

  七、减轻复工企业因防疫需要产生的负担。对复工企业来自疫情非重点地区的返宁务工人员,抵宁后如需隔离观察的,由各区给予适当补助,并提供相应服务保障。

  八、激励建筑业企业做好复工防疫工作。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组织复工有力的建筑业企业给予奖励。实施提前退清民工工资保证金,对疫情期间严格落实防控责任、未出现疫情的予以企业信用分奖励。

  九、帮助企业做好疫情防护物资保障。对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科技型企业、重点出口企业等复工企业,由市、区两级防疫指挥部企业专项组对接服务,对复工所需防护物资给予帮助支持。

  特此通告。

  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