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推广社区矫正书面思想汇报审评做法

14.09.2017  17:39

近日,南通市司法局在全市推广实施海安县社区服刑人员书面思想汇报审核评价做法,取得较好效果。

一是规范报告制度。 为社区服刑人员指定每月当面报告、提交思想汇报的具体日期。组织社区服刑人员报到谈话时,着重做好其撰写书面思想汇报培训指导,告知书面汇报主要内容,促使社区服刑人员深挖犯罪根源,提高悔罪认识。

二是明确审评责任。 矫正小组社工为书面材料初审责任人,负责书面材料审核工作,拓展、列举汇报材料内容和情境,包括社区服刑人员工作、生活、交友情况,遵守禁止令、移动定位监管情况,主要活动情况及心得体会内容。对报告不主动、不认真以及经审核内容不真实、不完整的,依据相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三是制定精准帮扶措施。 矫正小组负责人根据汇报人的汇报态度、内容、认知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月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司法所根据书面思想汇报内容,综合其实际表现,掌握思想动态,及时调整、实施教育管理帮扶措施,增强教育矫正的针对性、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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