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院邀请代表委员三大员观摩浦志强副检察长出庭公诉一贩毒案件

24.06.2016  00:46

     

  6月22日,由扬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国俊涉嫌贩卖、运输毒品一案,在扬州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浦志强出庭支持公诉,市中级法院院长蒋慧琴担任合议庭审判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三大员应邀参加庭审观摩。  

  庭审中,浦志强副检察长宣读了起诉书,讯问了被告人,并对案件的事实认定和定罪量刑发表了公诉意见。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国俊在2015年11月至12月间,通过微信多次联系扬州市吸毒人员顾年军,约定在顾年军位于扬州市开发区施桥镇许方新村的暂住地内交易毒品。被告人陈国俊于12月8日携带毒品从广东省汕头市乘坐长途汽车来扬州,9日晚到达顾年军的暂住地,二人洽谈毒品交易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并现场查获三包袋内有大量白色可疑晶体以及两小包白色可疑晶体。经鉴定,白色晶体共重1862克,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含量均在50%以上。 

  庭审后,代表委员三大员表示对毒品犯罪案件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大家纷纷表示:1840年鸦片战争距今已经176年了,但毒品给中华民族所带来的深重灾难和百年屈辱大家都刻骨铭心。站在被告人席上的陈国俊,为了追求贩卖毒品的暴利,置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和个人道德于不顾,长期、多次、大量贩卖毒品,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特别巨大。“6.26”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今年的主题是“无毒青春,健康生活”。代表委员及三大员呼吁,近年来新型毒品犯罪呈现出上升蔓延趋势,必须高度重视,加大打击力度,也希望本案的公开审理能给人以警示,远离毒品、远离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