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五类困境儿童纳入保障

15.01.2015  10:09

 

  

  去年12月29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意见》,这是全国第一个对困境儿童的生活保障、医疗保障、监护监督、精神关爱等全方位保障的综合性制度。昨日,省政府召开发布会,从生活、医疗、监护和救助等环节为全省困境儿童拉起安全保障网。我省也成为全国首个从政府层面确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省份。

  【对象】

  覆盖对象扩大到25万儿童

  《意见》要求首先强化五类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根据调查,全省约有25万处于困境中的儿童。而过去的儿童福利制度只覆盖两种困境状况: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全省大概有1.9万人。分类保障实施后,将扩大到5类19种处于困境的儿童,约25万人。

  具体分类包括:孤儿、父母双方长期服刑在押或强制戒毒儿童;父母双方重残重病的儿童、重大疾病儿童、受侵害和虐待的儿童、单亲家庭儿童、家庭生活困难的留守儿童等。此次分类保障,涉及生活、医疗、教育、监护、救助等方方面面。

  对此,江苏省民政厅副厅长钮学兴称,江苏将为全省困境儿童编织一张兜住底、盖住面、溢满爱的安全保护网,实现“生有所养、病有所医、学有所教、救助有门”。

  【保障】

  医疗、教育、生活要有全方位保护

  这次出台的《意见》,特别提出了将参照孤儿标准向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并按时足额打卡发放。此外,对监护人监护缺失的儿童,按照当地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的80%以上发放生活费补助,有条件的地区可参照标准全额发放。

  《意见》中还明确了困境儿童享受医疗康复保障。将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覆盖范围;继续实施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等。

  教育方面,《意见》要求落实困境儿童就学资助和教育帮扶政策。实施特殊教育发展工程,加强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和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满足特殊困难残疾儿童入学需求。为流浪儿童、失足未成年人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创造条件。

  【监护权】

  监护不力可能被取消监护权

  去年,南京江宁发生的“饿死女童案”曾震惊全国。父母监护子女不当、缺失是否可以取消监护权?这在基层实践操作中一直是一个难题。

  今年初,徐州铜山区发生一起生父性侵10岁女儿的案例,检察院及时向政府部门提出了撤销监护权的建议书,由区民政局向法院提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申请。下一步将根据法院的判决来保障孩子的生活。而今后这样的例子应该还会出现。钮学兴表示,各级政府部门在做好发现、救助、起诉等工作之外,还要考虑这些孩子的安置问题。 记者黄敏

编辑: 吴宇鹏、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