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首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 25万人获救助

15.01.2015  12:13

        昨天,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涉及困境儿童和养老补贴的两项民生新规,明确建立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并将困境儿童分为5类,江苏也是全国首个从政府层面确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省份。省民政厅厅长侯学元介绍,全省将有25万困境儿童得到救助。

        儿童

        困境儿童细分为5类

        过去儿童福利制度只覆盖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2种困境状况,分类保障实施后,将扩大到5类19种处于困境状况的儿童。

        具体是:孤儿;监护人监护缺失的儿童,包括父母双方长期复议在押或强制戒毒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的儿童;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包括父母重残重病的儿童;重残重病及流浪儿童;其他需要帮助的儿童,包括受侵害和虐待的儿童、单亲家庭儿童、失足未成年人、家庭困难的留守儿童等。

        他们享受这些保障

        今后,我省将参照孤儿标准向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并按时足额打卡发放。对监护人监护缺失的儿童,按照当地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的80%以上发放生活费补助,有条件的地区可参照标准全额发放。

        将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纳入各种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按照当地医疗救助比例和封顶线用足政策;落实弃婴和流浪乞讨未成年疾病患者的发现、护送、救治机制,对弃婴和流浪乞讨未成年病人医疗救治,实行首诊负责制和先救治后结算。

        将困境儿童优先纳入教育资助体系,完善助学金制度,落实免学费政策,支持各类普通学校接受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养老

        高龄失能老人有补贴

        昨天的发布会上,江苏明确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的服务需求,以后逐步惠及全体老年人。

        补贴对象:低保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失能老人;低保家庭和分散供养的特困对象中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低保标准2倍以内)中60周岁以上的失独老人。

        补贴标准:低保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失能老人,按不低于100元/月·人的标准给予护理补贴;低保家庭和分散供养的特困对象中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失独老人,按不低于60元/月·人的标准给予服务补贴。

        发服务券自主选服务

        各市、县(市、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采用发放服务券等形式,为符合条件老年人提供支持。

        到养老服务机构接受服务的,补贴由当地民政部门支付给相应的养老服务机构;居家接受服务的,支付给提供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或组织;委托亲友、邻里提供服务的,根据政府或委托的基层养老服务组织、老年人和服务提供人三方签订的协议,支付给提供服务的对象。

        养老补贴不能给子女

        此前,有媒体报道子女在家照顾生活困难老人可获工资,此次明确规定,给困难老人的补贴不得给子女和配偶。

        省民政厅副厅长钮学兴介绍,如果给了子女,有人不舍得用,老人们就不能享受基本的养老服务。“除了子女和配偶外,我们跟亲友签订协议,由他们来提供服务,我们来监督这个服务有没有到位。如果是子女本人,那就没法监督和保证服务质量。”此前江苏已普遍实施尊老金制度,老年人补贴制度建立后,还能继续享受尊老金吗?钮学兴回应称,尊老金还会正常发放,老人可同时享受两项补贴。

        钮学兴介绍,这次通过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全省得到政府养老服务补贴的老年人预计达到150万。(高菲 王赟)

来源:  扬子晚报  转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