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首例微信谣言案告破 虚构凶杀扰乱公共秩序

20.06.2015  09:42

  6月19日,苏州吴江区公安局通报称破获一起利用微信公众平台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案件,这也是全省首例。微信公众号负责人周某涉嫌扰乱公共秩序被拘留,同时警方将申请对发布谣言的微信号实施封停。通讯员 吴公轩 现代快报记者 韩小强

  6月8日,吴江不少网友都在转发一则微信:“北库梅墩村发生了凶杀案!”微信说,案发现场出动很多警车,受害人是一名女性,凶手是她的丈夫,缘由是丈夫出轨。有居民直接致电汾湖派出所询问情况。然而,当天汾湖派出所并没有接任何凶杀案报警,民警通过实地调查和走访,确认没有发生这一情杀案。微信内容是谣言。

  求证过程中,微信公众号“汾湖社区”引起民警的注意。这个微信公众号平时除了发一些转载信息,也会刊载一些原创信息。这条“北库出现情杀案”的消息就是原创。消息一经发出就有很多市民在文章下留言回复,点击量更是有1.5万多次。

  民警侦查过程中,“汾湖社区”又于6月14日发布一则《网报吴江男子桥上上吊自杀!有些恐怖》的消息,短时间内点击量就突破1.9万次,跟帖回复的网民有的感叹社会治安差,有的质疑警方不作为。

  民警在进行查实后确认,这条信息中说的事发生于常州,并非微信消息中称的吴江地区。鉴于“汾湖社区”发布的两条假消息在社会上造成很坏的影响,警方决定对微信账号的负责人进行抓捕,于6月16日将负责人周某抓获。

  周某如实交代了散布假消息的经过。大学毕业后,他就开始自主创业,2013年他开设了“汾湖社区”微信公众号。平时,微信号以发布资讯类信息、提供查询服务为主,为了吸引更多的网民提高自身影响力,也会发布一些时事新闻。他雇佣了两名编辑,平时由编辑们编写稿件他负责审核。6月8日,他看到有人向公众号投稿称北库发生凶杀案。他并没有经过核实就让编辑刊发了消息,事后核查时才发现凶案并不属实,但是他并没有做任何更正。6月14日发布的男子上吊自杀新闻,也是将外地信息移花接木。

  当被问及发布动机时,周某坦言,微信的经营非常不易,为了吸引更多广告合作商,他只看到了这些消息能够引发的关注,而没有考虑到随意刊发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

  目前,周某因涉嫌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已被处以行政拘留7天。同时,警方将与相关公司联系,申请封停“汾湖社区”微信公众号。

   警方

  发布虚假信息,要负法律责任

  汾湖派出所执法办案队警官朱士恒介绍,“汾湖社区”散布谣言的案件,是江苏破获的首例利用公众微信平台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相关规定,嫌疑人客观上虚构事实将谣言散布于网上,主观上有散布谣言的目的,都将对犯罪嫌疑人处以治安处罚。如果虚假消息造成的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嫌疑人还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警方提醒,广大微信公众号的运营者要遵纪守法,做正能量的传播者,不要为了牟取眼前的利益采取非法的手段,不能利用造谣传谣来吸引粉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