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建设】江阴市四措并举推进司法所标准化建设

18.07.2017  11:15

今年以来,江阴市司法局坚持以升级“四个全覆盖”体系为主线,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并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统一司法所形象标识。根据省厅《司法所建设导则》,制定下发《关于统一基层司法行政条线各类标识标牌的通知》。各司法所根据自身办公用房情况,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因地制宜地对原有办公场所的外观形象标识进行设计、装修,做好司法所外观形象设计工作。同时将司法所内部标识设计作较高定位,要求各司法所职能办公室及各类业务用房统一悬挂显示其功能的标识门牌;墙上统一悬挂规格统一、内容明了的制度牌;制作包含姓名、职务、分工等内容的办公室桌签、工作证,确保司法所整体设计更加规范、标准。同时还按照《通知》要求,司法所做好户外指路牌、灯箱等标识的设计安装工作,以方便群众上门办事。

二是加强镇街公共中心建设。按照“应进则进”的原则,将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职能进驻中心,并派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人值班,打造基层司法行政服务群众窗口,较好履行各项服务职能。进一步完善运作机制,健全服务公开、首问负责、督查督办、业务培训、群众评议等制度,促进运行规范。云亭、周庄等司法所还在中心设立法律工作者值班窗口,为群众、企业及特殊人群提供“免费、便捷、高效、优质”的法律咨询及援助服务。场地宽裕、有条件的镇(街道)还在中心设立司法所“私密谈话室”,从而在调解、咨询过程中较好地保护了当事人的个人隐私,顺利促进问题的化解。

三是推动“法律诊所”工作。下发《关于建立“法律诊所”的通知》,积极开展“法律诊所”工作,将法律服务的触角延伸到社会公共领域。要求各司法所在日均100人次流量的医院、学校、工地、车站、马头、外来人口集中居住点等公共场所设立“法律诊所”。“法律诊所”要有1间办公室,有1张专用办公桌,有桌卡,有胸牌,有接待记录,值班人员联系方式上墙公示。建立辖区司法所工作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者、调解人员值班制度。通过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知识普及,接受群众法律咨询,接受矛盾纠纷调解申请,帮助群众联系法律援助、公证和司法鉴定等,重点解决公共场所、人群集聚点所产生的法律问题,进一步形成全方位、全天候的法律服务体系。目前,江阴市首家“法律诊所”——云亭中医骨伤医院法律诊所已正式挂牌成立。

四是加强“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下发《关于对“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考评的通知》,明确服务清单、服务标准、考核办法。各司法所积极与镇(街道)党委、政府沟通,和村(社区)协调,制定工作方案,至今,全市村(社区)普遍与法律工作者签定顾问协议书,覆盖率达100%。建立健全顾问制度,各村(社区)法律顾问每个月至少服务2天,每季举办1期法律知识讲座。重大矛盾纠纷、突发群体性事件、重大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做到及时进村,协同解决。通过推广“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实现了法律服务从“群众找上门”到“服务送上门”转变,提高了司法行政的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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