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活、占比提、发展好――2017年消费品市场民营经济成分主体地位进一步提高

22.01.2018  12:11




2017年南京市消费品市场中的民营经济主体在2016年稳步发展的基础上,继续保持较快增速,规模持续扩大,增幅快于全市平均,市场占比进一步增加,消费市场主体地位进一步提高。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消费品市场民营经济整体增速高于全市平均

2017年南京市消费品市场民营经济主体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以下简称“社零”)4255.60亿元,同比增长13.9%,超全市社零增速3.7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民营经济实现社零2224.36亿元,同比增长9.1%,超过全市限上增速0.9个百分点。

二、除住宿业外,各业民营经济行业增速均大于本业增速

各行业民营经济均呈现两位数增长。除住宿业民营经济基本持平行业增幅外,其他各行业民营经济发展均快于其行业平均水平。民营批发业实现零售额656.18亿元,同比增长22.7%,民营零售业实现零售额3135.19亿元,同比增长11.3%,民营住宿业实现零售额75.85亿元,同比增长10.8%,民营餐饮业实现零售额388.38亿元,同比增长21.8%,分别比同时期本行业社零平均增幅高15.9个百分点、高1.3个百分点、低0.8个百分点和高2.5个百分点。

三、民营经济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

民营经济占全市社零比重达到75.9%,比上年同期(73.5%)提高2.4个百分点。各行业民营经济占本行业社零分别达到73.4%、75.0%、78.0%和89.8%,分别比上年同期(64.0%、74.1%、78.6%和87.9%)高9.4个百分点、高0.9百分点、低0.6个百分点和高1.8个百分点。

四、民营经济中私营个体成分活跃,对市场的支撑持续加强

(一)私营个体经济增长迅速

私营个体经济作为民营经济的主要构成成分,在2016年快速发展的基础上,2017年以继续快于全市以及民营经济的速度发展。2017年全市私营个体成分实现零售额3282.33亿元,同比增长17.9%,超过全市社零增幅7.7个百分点,超过民营经济社零增幅4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私营个体实现社零1309.39亿元,同比增长14.5%,超过全市限上增速6.3个百分点,超过限上民营经济增速5.4个百分点。

(二)私营个体经济的市场占有率持续提升

2017年私营个体成分占全市社零的比重达到58.6%,比上年同期(54.7%)提高3.9个百分点。私营个体成分在民营经济社零中占比达到77.1%,比上年同期(74.5%)提高2.6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私营个体在全市限上社零占比达到37.9%,比上年同期(35.8%)提升2.1个百分点,限额以上私营个体在限上民营经济中占比58.9%,比上年同期(56.1%)提升2.8个百分点。

(三)私营个体经济在各行业中均显现活力

私营个体经济中,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零售额分别达到494.85亿元、2362.84亿元、64.84亿元、359.81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5.1%、14.2%、11.9%、23.4%,分别高于同时期全市本行业社零平均增幅28.3个百分点、4.2个百分点、0.3个百分点、4.1个百分点。

(四)私营个体经济在行业中的主体地位有所加强

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私营个体经济占全市本行业社零比重分别达到55.4%、56.5%、66.6%和83.2%,分别比上年同期(43.8%、54.4%、66.5%和80.4%)高11.6个百分点、2.1个百分点、0.2个百分点和2.7个百分点。各行业私营个体经济在本行业中的市场占有率普遍提升,反映出私营个体经济作为适合消费品市场的主体地位

拟稿人:章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