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安局2017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22.01.2018  11:44
  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两办《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为遵循,以党的十九大等系列安保维稳任务为主线,以深化“五大导向”为引领,全面深化全局法治公安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效。我局执法为民工作经验先后得到郭声琨、吴政隆等中央、省、市领导同志批示肯定,市局被评为“2016年度法治南京建设优秀单位”,我局法治公安建设经验被《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法制日报》、《江苏法制报》等主流媒体及公安部深改办、法制局推广报道。主要做法是: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健全法治公安建设工作机制。 一是强化组织推动。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公安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多次召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推进,省厅党委副书记、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孙建友明确提出将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推动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多次就深化全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强调部署。召开全局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会、执法工作专题会,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委610办公室主任王少华深入剖析当前全局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打造具有南京特色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升级版”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二是强化顶层设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结合我市公安工作实际,以市“两办”名义出台《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6大类24项重点工作任务,从市级层面大力推动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创新发展。积极谋划年度执法规范化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制定下发《2017年全市公安法制工作要点》,明确21项重点工作任务。三是强化督导落实。不断强化法治公安建设牵头及责任部门工作职责,加强法治公安建设组织规划、协调推动和督导检查。结合市委市政府《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16-2020年)》、《2017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以及法治公安建设重点任务,将执法规范化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为90个子项目,逐项明确主抓市局领导、牵头及协办部门、完成期限,建立完善督办评估工作机制,不断深化全警参与、全警联动、全警发力的工作格局。 二、推进行政管理创新,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是全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抓好行政审批事项集中清理和管理工作,全力构建“不见面审批(服务)”模式,推进1200余项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标准化入库。率先在全省建立政务服务“一张网”市级公安旗舰店,截至目前,已有78个权力及服务事项上线服务,建成市公安局政务服务平台预受理平台,并与江苏公安“旗舰店”预受理平台实现对接。二是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稳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完成两轮积分落户申请受理审核工作,其中符合落户条件1740户。创新出入境服务举措,依托“微警务”3.0平台,全国首创线上办理出入境证件新模式,通过“视频见面、身份识别”,真正实现不见面审批。实现省内户籍居民申请旅游签证自助加签机直接受理,对大型应邀赴台团队申请开辟“绿色通道”。创新优化车驾管服务,同步承担自学直考、自主约考、新能源汽车上牌和机动车选号系统升级等四项试点任务,所有考试项目实现网上约考、公平分配,被公安部誉为“南京样本”,自主研发“互联网学习平台”,实施交通违法“学法免分”政策,从源头上遏制了“黄牛”买分卖分现象。三是全面提升行政服务效能。牢牢把握“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脉搏,扎实推进“微警务”三期平台建设,针对与群众关系密切、办理频次高的公安业务,新增“学法免分”、“通讯网络诈骗止付”、“执法公示”等37项新模块,服务功能达63项,真正实现“一号申请,一站受理,一网通办”。平台关注用户数达442万,在全国城市“微警务”公众号中注册人数最多,累计提供线上服务2100万余次,稳居“中国政务微信影响力”总榜前列。深入推进民意110三期平台建设,优化数据汇集和分析研判功能,实现民意对警务的深度影响、精确引领。扩大监督范围,将行政、刑事、经济案件办理以及交通事故处理等执法事项纳入民意回访范围,南京公安“民意110” 荣获全国机关“党建创新成果展示”金奖。 三、健全执法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规范保障水平。 一是完善执法制度标准。启动《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立法修订及摩托车、燃油助力车管理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针对群租房排查整治、非法流动加油车查处、风险隐患排查管控等社会治理难题,及时出台执法指导意见13件。针对影响基层实战效能发挥的“两盗”案件打处、嫌疑人未成年人亲属看护、涉案财产价格认定时效等执法难点热点,会同市相关部门制定出台相关规范文件。积极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稳步推进侵财刑事案件立案标准调整试点工作,切实解决盗窃等侵财类案件立案标准与追诉标准不相协调问题。二是健全制度跟踪机制。认真总结近年来市人大、市政府出台的《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南京市消防条例》、《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法规实施成效,全面清理修订全局2016年之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强化现有执法制度执行效果的跟踪评估,建立完善定期更新机制,切实增强制度规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修订《南京市公安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编制《南京市公安局现行规范性文件和内部规定目录》,优化执法制度制定程序,进一步落实公开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定期清理评估等制度,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三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积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制度,执行《南京市公安局党委工作规则(暂行)》,明确市局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全市公安重大行政决策。续聘薛济民、孙国祥、邢鸿飞等5名全国、全省知名法律专家和学者为我局法律专家顾问。截至目前,市公安局以及12个区公安分局均已建立法律顾问制度。2017年以来,先后调用法律顾问参与市局重大决策论证、提供征询意见40余件次,参与办理疑难复杂案件20余件次,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 四、着力强化流程管控,不断提升行政执法管理水平。 一是健全执法管理机制。完善市局执法管理委员会运行机制,召开市局执法管理委员会执法质量考评专题会议,推行完善执法状况白皮书制度,不断健全突出执法问题通报、整改、反馈、问责工作机制。不断深化受立案制度改革,完善案管中心(室)工作机制,启动市局案管中心实体化建设,率先在玄武分局试点建设“一体化、智能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以“一站式办案、合成化作战、智能化管理、全流程监督”为着力点,实现对执法办案活动全方位管控。二是拓宽执法监督渠道。建立执法办案场所网上巡查机制,加强对全局各基层单位在办案区内执法活动的视频巡查力度,严格督促各单位安全执法、规范执法。组织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结合市局党委两轮巡察以及省厅开展的“清警情、清案件、清人员、清财物”四项清理排查整改工作,梳理各部门、警种存在的执法突出问题,切实加强整改和规范。大力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提升监督管理效能。建成并投入使用“远程视频讯问系统”,实现“过程性”讯问“足不出户”,保障执法安全。充分利用全市“十三五”规划有利契机,加紧推进“执法办案系统”项目建设,以标准化讯(询)问室、数字化高清视频监督和视频联网系统为载体,综合汇集同步录音录像、讯(询)问监控、电子笔录、远程提审等功能,提升执法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三是强化外部监督。完善公检法联席会商工作机制,在案管中心探索设立检察官办公室,切实强化对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今年以来,承办的4件省政协委员提案、51件市人大代表建议、67件市政协委员提案全部办结,满意率为100%。深化阳光警务建设,落实警务公开制度,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明确办理流程,规范受理、交办、承办和答复等环节。在全面应用省厅执法公示平台的基础上,研发应用南京执法公示平台,公示各类警情、案件60余万件,公示率达99.7%,全国公安机关深化“阳光警务”研讨会来我局观摩考察,对我局执法公开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五、完善纠纷解决机制,不断提升化解行政争议能力。 一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成立以市局分管领导任主任的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定《南京市公安机关行政复议程序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局复议应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范全局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同时在案件办理中紧扣矛盾重点,引入说理执法理念,加强案件涉及法律条文的解释,强化当事人所提疑问的解答,确保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建立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依托省厅执法公示平台,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予以网上公开。二是积极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推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不断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主动性和自觉性,明确要求市区两级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不断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严把准入关口,把取得全市行政复议诉讼资格证书作为从事行政应诉工作的准入门槛,组建专业应诉人才队伍,确定专人承接诉讼工作任务。定期举办专题培训、庭前会商、旁听庭审、模拟法庭等形式,不断提升公安机关负责人和应诉人员证据意识、诉讼意识和程序意识,提高应诉答辩能力。三是全面推行公调对接制度。密切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深化运行“公调对接”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落实深化“公调对接”工作运行保障机制。创新调解新模式,试点推行街面调解员制度,主动将调解工作阵线前移,积极探索向警务服务站、中心商贸圈、社区警务室等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场所前移,实行首接责任制,使警情分流,为警力减负,有效实现了调解资源和解放警力的有机统一。 六、加强风险防范控制,不断提升社会面管控能力。 一是常态化整治治安热点。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的思路,注重动态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持续深入开展“两减六治三提升”、“清水蓝天”、“利剑”等专项行动,严打食药环违法犯罪,提升人居环境满意度和食品卫生安全感。二是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创新完善现代化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持续推进地面三道防线建设,依托警务服务站、查报站(点)、公安检查站,筑牢“环省、环宁、跨江”防控体系。加快推进空中三道防线建设,以“雪亮工程”为契机,全面推进视频监控联网应用,建成市局图像监控中心,初步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城市防控网络,视频监控管理应用效能凸显。不断强化应急处突工作,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应急指挥、现场处置、社会面管控、舆情导控一体化的应急处突流程。三是完善群防群治新机制。试点在全市14个社区推进社区警务综治一体化建设,形成了栖霞“桩钉工程”、雨花“七彩马甲”等优秀品牌,《法制日报》头版对我市推进社区综治警务一体化建设进行报道。进一步健全新业态监管力度,狠抓寄递物流管理,与邮政部门建立联动执法机制,2017年以来对多家寄递网店作出停业整顿处罚。研发网约车驾驶员核查平台,会同主管部门对平台公司加强监督管理,深入开展人、车资质审查,确保合法上路、安全驾驶。不断健全火灾防控体系建设,将4000余家重点单位、897家社区微型消防站纳入消防指挥中心统一调度,解决基层火灾防控能力薄弱难题。 七、加强执法教育培训,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意识。 一是做好学法培训工作。制定《2017年度全市公安法治教育培训计划》,着力构建“大教育、大培训”体系,打造学习型公安机关,举办2期市局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25期专业警种警务技能训练班,组织实战教官分赴27个单位开展送教活动,切实提升民警综合素质和实战能力。进一步创新学法方式,推行互动式、案例式、情景模拟式培训,改版升级“法律咨询台”,制作一批“短、微、快、实”微课程,研发应用手机版“网上练兵场”,方便民警利用碎片时间学法。二是提升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制定《南京市公安局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结果运用管理办法》,严格落实执法资格考试和等级管理制度,完善执法资格考试结果与岗位准入、干部选拔挂钩制度。与司法考试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合作,不断优化助考模式,截止目前,全局共有403名民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通过人数位居全省第一。三是加强法制部门自身建设。率先在全省公安机关和全市行政机关中建立公职律师队伍,孙建友副市长亲自为全局首批30名公职律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成立法治人才专业库,举办全局首届法制人才高端培训班,组织全局首批公职律师和法制业务骨干共68人赴中国政法大学开展培训,着力提升法制队伍依法履职能力。我局法制部门在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中表现突出,被省厅记集体二等功。 下一步,南京市公安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主动践行“深化依法治国实践”要求,为深化平安南京、法治南京建设,护航“两聚一高”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做出更大的贡献。                                           南京市公安局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