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连续3年无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

27.09.2017  09:42

南通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遵循“教育、感化、挽救”方针,采取有力措施,提高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治实效。目前,该市在册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633名,其中未成年22人,近3年未成年重新犯罪率为零。

一是注重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身份保护。针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年龄和生理心理特点,严格实施分开管理,不公开入矫宣告和集中教育,保密档案管理,落实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为共同犯罪比例高、盲目性大、偶发性强,实践证明,将未成年服刑人员和成年服刑人员分开教育、分开劳动,既做到了防止“交叉感染”,又有利于未成年人身份保密,使他们能消除顾虑,专心改造。

二是集中教育和个别教育相结合。探索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模式和载体,创设集中教育“十板块”模式,与互帮共建民警联合研制“三观”系列教育片、“监禁型与非监禁型服刑的十问十对照”等警示教育片,强化个案演绎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警示教育作用。同时进行“一对一”法治文化教育,不断增强其“学法、守法、用法、尊法”意识,对受过两次警告的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及时进行谈话教育,促进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三是注重未成年服刑人员心理矫正工作。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定期梳理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状态,每两个月与心理咨询师联系沟通有关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问题,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辅导等活动,引导他们正确面对现实,不要好高骛远,放下包袱,以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顺利回归社会。

  四是注重开展道德实践活动。向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发起“月行一善,争做文明使者”活动的倡议,倡议书从“爱公益、做好事、倡孝道、常感恩、会宽容、怀善念、讲善语”等方面,要求他们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价值观、人生观,逐步实现由“月行一善”到“时时行善”,更好地以自身的实际行动改过自新。通过组织开展“好人”先进事迹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引导他们学好人、争当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