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省级现代服务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经费的通知

13.10.2017  03:40

有关市、县(市)财政局,文广新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苏财规〔2016〕7号)文件精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会同省财政厅,对全省上报的新闻出版广电项目进行了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实地考察、项目公示等环节的审核遴选。经研究,现将2017年度省级现代服务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发展专项资金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及金额见附件),相应增列2017年度“其他文化支出”预算支出指标(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码:2070199)。

  请有关市、县(市)财政局及时将专项资金拨付至各用款单位,并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相关市、县(市)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应会同当地财政部门做好项目的执行监管、跟踪反馈和绩效考评等工作,并按要求向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报送资金拨付及项目进展情况。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