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度第二批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

26.10.2017  21:46

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江苏省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4〕38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17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苏经信综合〔2017〕378号)要求,现将2017年度第二批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指标          万元下达给你们(见附件),增列你市、县(市)2017年“2150510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支出指标。省属企业、单位(非部门预算单位)获得的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指标下达给到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要求拨付至相关项目单位。

  请各市、县在2017年11月20日前将项目资金拨付到有关项目单位,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并于2018年2月底前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书面报省财政厅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附件:2017年度第二批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指标分配表(分市县下发)

省财政拨付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助力产业转型升级
  为促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至9月底,省财政累计拨付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18.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