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看病为由“人间蒸发”4年多 江苏检察追踪监督未执行刑罚案

30.05.2018  09:45

  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检查身体时竟然玩起“人间蒸发”,时间长达4年多,这样的人还能让他逍遥法外?5月22日,经江苏省检察机关持续监督4年,罪犯王亚军被投送镇江监狱服刑。

  王亚军原是靖江一家浴室老板,2013年3月28日,因涉嫌组织卖淫罪被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取保候审。经泰州市中级法院指定管辖,2014年3月21日,泰州下辖的靖江市法院以组织卖淫罪判处他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25万元。判决生效后的2014年4月2日,靖江市法院受理他提出的因病暂予监外执行申请,并于4月22日组织对其体检。因为王亚军长期注射白蛋白影响体检结果,同年4月至9月上旬,靖江市法院一共对他三次体检,一直未能作出是否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其间,2014年6月3日,靖江市检察院向靖江市法院审监庭发出监所检察建议书,建议法院尽快作出是否同意王亚军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及时将其交付执行。同年9月17日,法院在准备对王亚军进行第四次体检时,王亚军突然失联,此后一直下落不明。靖江市法院于2014年9月23日对他作出逮捕决定,交侦查机关海陵区公安分局上网追逃。

  此后,泰州市检察院多次督促查询网上追逃情况,并发函要求海陵公安分局加强技术侦查以加大追逃力度。2016年8月,江苏省检察院确定王亚军为“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检察监督活动”重点督办罪犯。泰州市检察院加大监督力度,牵头召开公检法司联席会议,针对该案研究抓捕方案,明确落实任务到个人,积极排查王亚军的行踪。2017年9月29日,泰州市检察院再次向海陵分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进一步落实追捕措施,争取早日抓捕归案。2018年5月12日,王亚军在扬州看病时被抓获,并押解到泰州市看守所。5月14日,靖江市法院对其作出收监决定。(通讯员 叶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