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志成主任对2017年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出新要求

02.06.2017  12:21

  

  
        5月27日,我省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省经信委主任谢志成同志在会上做了题为“突出重点 狠抓落实 奋力推进全省信用体系建设跃上新台阶”的工作报告,在总结2016年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基础上,对2017年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谢主任充分肯定了去年各地各部门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上取得的新进展。他指出,过去的一年,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下,在省委省政府有力推动下,各地各部门创新思路、扎实工作、合力推进,“三库一网”信用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信用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信用信息应用进一步加强,信用管理示范单位不断创建,诚信江苏和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谢主任指出,今年是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承上启下、深化拓展的重要一年。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建设符合国家要求、体现江苏特色、覆盖经济社会各领域的信用体系。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突出系统、信息、公示、代码四项重点,不断打牢信用体系建设基础。要建立健全完善信用信息系统,进一步加强信息归集工作,不断深化“双公示”工作,积极推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二是围绕制度、应用、服务、奖惩四个环节,不断提升信用体系建设水平。要加快完善信用制度体系,加快制定出台《江苏省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江苏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江苏省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江苏省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社会中介机构信用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在招标投标领域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我省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完善我省重点领域信用管理和产品应用制度机制。要不断深化公共信用信息多层面应用。大力培育信用服务市场,进一步围绕综合治税、证照联动、劳动监察、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银行信贷等重点行业和效果明显的领域,培育发展信用服务市场。要加快构建联动奖惩机制,发布联合奖惩目录,明确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的范围、目录、对象、措施等清单,推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规范化。以“红黑名单”应用为重点,全面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大力推进行政性联合奖惩,积极引导市场性联合奖惩。三是强化考核、资金、示范、宣传四项工作,不断加强信用体系组织领导。要加强考核引导,开展“十三五”信用建设情况中期评估。调整优化2017年各地各部门工作考核办法,组织对34家省级部门、13个设区市和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的2017年度工作考核。要加强资金扶持,以推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应用为核心,进一步明确专项资金支持方向,重点支持联动奖惩、信息质量提升、信息交换共享等项目建设。要加强示范试点和教育宣传。扎实推进诚信江苏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建设“两聚一高”新江苏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