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对2017年上半年财政重点工作考核先进市县予以表扬激励

20.07.2017  00:33

  今年上半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财政系统紧密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奋力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在完成收入预算、提高收入质量、加快支出执行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强化国库库款管理、严格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推进预决算公开等方面真抓实干,主动作为,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关于2017年度财政重点工作考核奖励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办预〔2017〕3号)精神,江苏省财政厅对上半年财政重点工作考核先进市县予以表扬激励。其中,对获得一等奖的市县给予奖励资金500万元,对获得二等奖的市县给予奖励资金300万元,对获得三等奖的市县给予奖励资金200万元。

  2017年度财政重点工作考核共分为6个部分:收入预算完成情况及收入质量、预算执行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国库库款管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预决算公开。考核采用百分制,明确具体指标和分值,便于量化与执行。加强财政重点工作考核,对先进市县予以表扬激励,有利于各地对照目标找差距,查漏补缺抓落实;有利于营造奋勇争先、改革创新、勇于担当、敢于作为的良好氛围;有利于推动财政管理工作科学化,精细化,为圆满完成全年财政工作任务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