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法务】南通市着力“补短板”实现省人民调解平台使用全覆盖

18.07.2017  23:23

近年来,南通市作为全省唯一双重使用省级、市级调解平台的地级市,基层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面临省人民调解平台与市大调解平台双重使用和信息重复录入问题,成为制约该市人民调解工作尤其是信息化工作的重要瓶颈。上半年,经过积极争取、主动协调、多方调研督查,该市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已停用原南通市大调解平台,全部使用省人民调解平台。

      一是深入基层调研。针对去年绩效考核中信息平台失分的情况,南通市司法局由分管领导带队,分赴各县(市)区对人民调解信息化应用情况进行调研和督查,落实专门人员,对省人民调解信息平台的使用进行指导和研究;在全市开展人民调解平台信息梳理活动,对因区划调整引起的调解组织变动情况及时汇总和调整,并向省厅递交专项请示。

二是多次汇报协调。经多次调研了解,南通市司法局形成《关于推进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的调研报告》,专题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市委市政府牵头协调市委政法委,就“县(市)区调处中心只使用大调解平台、乡镇司法所调解员双重录入重复劳动”两大问题寻求解决方案,并达成一致,全市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全部使用省人民调解平台。

三是加大督查力度。上半年,南通市司法局每季度下发通报,以省厅2017年绩效考核数据采集标准中“人民调解信息化应用率”为重点,对各县(市)区平台使用情况进行排名,对未达标地区划出“红线”,对排名下跌地区划出“警戒线”;组织召开全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覆盖转型增效工作形势分析会,各县(市)区高度重视,平台录入数据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