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推进民生类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工作

12.12.2017  05:25

  为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全面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政府及各部门财政收支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促进依法理财、民主理财和科学理财,新沂市积极推进2017年度民生类财政专项资金公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镇(街道)、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保障民生类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明确公开范围。制定2017年度民生类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目录,明确公开专项资金名称、实施单位;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以及“三农”等方面的财政专项资金支出。

  三是细化公开内容。内容包括民生类财政专项资金的相关政策、分配方案、资金来源、分配标准以及到人到项目的分配结果等,内容要具体、完整,充分体现分配结果。

四是强化主体责任。按照“谁分配、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明确公开的主体,在12月31日之前要公开到位,保障人民群众的查询需求。
财政涉企资金管理信息系统运行成效显著
  江苏省财政涉企资金管理信息系统自2016年7月正式上线运行以来,省财政厅内部已有9个业务处室使用该系统进行项目审核,对应25家省级主管部门,涵盖专项约43项。系统从信用、工商、税务、质监等综合管理部门累计获取企业信用信息6,500多万条,其中最关键的行政处罚信息4.财政厅
省财政厅关于建立人才投入年度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
苏财行〔2017〕79号   各设区市、县(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