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周岚:减免相关税费支持亲情养老居住

04.03.2016  21:35
  交汇点讯“中国是高度重视家庭和亲情的社会,几千年的传统形成了尽孝养老是子女应尽责任和义务的社会价值观。”去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周岚就提出了打造“亲情养老居住”的概念,而今年她又继续对这一话题提出呼吁:减免相关税费来支持亲情养老居住需求。

  “把老人送到养老机构不是不可以,但中国的父母和子女心里都有一个槛。”周岚告诉交汇点记者,一方面政府要加强宣传,推动社会转变观念,形成支持独立养老机构和设施发展的社会氛围,另一方面,更要鼓励让子女与老人共同或相邻居住,照顾赡养老人,支持“一碗汤距离”的亲情居家养老,这既有利于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也有利于降低政府支持养老的压力,对老人而言,这又是最贴心的照顾安排。

  “据调查,目前许多老人或子女都希望能通过房屋置换实现‘一碗汤距离’的亲情居家养老。”周岚告诉交汇点记者,中国有相当一批人家是房改房,实际上具备以房换房的需求,但是之前可能因为父母年龄没有那么大,子女的感受没有那么迫切,但是到了一定的年龄,其实是很想和家人住在一起的。“但按照现行的房屋买卖税收政策,老人或子女调整住房涉及的交易成本较高,影响了亲情养老的‘居住’。

  周岚给交汇点记者算了一部分账:以老人或子女换购一套90平方米等面积的住房为例,假设房屋均价为2万元/平方米,总房款180万元。按照通常的先买房、后卖房顺序,买房时是家庭第二套住房,需缴纳契税180×2%=3.6万元;卖房时,2年以上的,需缴纳个人所得税180×1%=1.8万元;未满2年的,需缴纳营业税加上个人所得税180×5.5%+180×1%=11.7万元。合计需缴纳的税收,置换2年以上房屋的为5.4万元,置换2年以内房屋的就是15.3万元。

  再以老人或子女卖掉原有一套90平方米、购买“三代同堂”175平方米住房为例。合计需缴纳的税收,置换2年以上房屋的为8.8万元,置换2年以内房屋的为18.7万元。

  周岚做的现行房屋买卖税收政策的表格

  “两个案例均显示,让子女和老人通过换房实现‘一碗汤距离’的相邻居住,房屋交易成本高。”周岚建议,为在同城市实现子女与老人的相邻居住而换购住房的,等面积置换部分免征或减轻相关税收。如个人所得税,等面积的部分可免征;2年以上的营业税可酌情减征。“这样卖掉原有一套90平方米、换购为相邻居住或购买三代同堂住房的,按照成交价2万元匡算,居民可获得1.8万元个人所得税免征优惠以及一定比例的营业税扣减优惠。

  周岚说,支持鼓励“一碗汤距离”的亲情居家养老模式,是推进以人为本城镇化的发展要求。政府虽然减少了一部分房屋交易税收,但减免税收的同时可以大大释放社会有效需求,契税的税收规模可以较快增长,政府支持养老机构和养老事业发展的压力也可大大降低。“更重要的是,这是一项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民心德政好事。

  交汇点记者 王拓 唐澄 成岗

编辑: 莫小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