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在宿迁试点运行证照联动监管平台推动登记改革“三大延伸”

07.01.2015  12:31


  1月6日,我省在宿迁市举行启动仪式,在国内率先试点运行证照联动监管平台,宿迁市王天琦市长、省工商局杨卫东副局长共同启动平台上线。这是我省实施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在深化“并联审批”、推动“联动监管”方面采取的重大改革举措,为“宽进”与“严管”并行提供了有效途径。平台实现了登记改革的“三大延伸”:
  一是在功能结构上,由并联审批向联动监管延伸。证照联动监管平台是对市场主体实施跨部门联动监管的基础平台,不仅可用于对市场主体创立行为的登记审批,还可用于对市场主体运营活动的日常监管。平台集“并联审批”、“联动监管”于一体,综合集成了数据归集、上传信息、警示管理、查询统计等6个功能模块,不仅搭载了市场主体的营业执照信息、相关行政许可等创设信息,而且还包括了日常监管的动态信息。这些信息在证照联动监管平台上充分共享,可据此依法实施跨部门联动监管,有利于打破部门间的管理信息壁垒,构建起许可与监管同步、分工与协作融合的“严管”格局。
  二是在管理流程上,由单一环节向运行全程延伸。并联审批仅限于市场主体的设立阶段,并不包含对其实施监管的内容,企业设立信息不能及时进入各相关部门的监管流程。对此,证照联动监管平台在“并联审批”的基础上,纳入“联动监管”的功能,对市场主体的管理由单一的准入环节向准入、监管等诸环节延伸,能够涵盖市场主体创立、运行、注销等“从生到死”的各个阶段。按要求,各审批监管部门每天必须登陆平台认领属于本部门审批监管的市场主体,在3个工作日内主动联系监管对象并告知审批、监管事项,督促指导其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做出核准决定或无证经营处罚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至证照联动监管平台,从而实现审批、监管的全流程贯通。
  三是在参与部门上,由发证部门向监管部门延伸。证照联动监管平台运行前,宿迁的并联审批体系共涉及工商、质监、税务、商务等14个部门、27个审批事项。平台运行后,参与证照联动监管体系的行政部门大幅增加,由14个部门扩充到公、检、法、经信、金融等49个监管部门,基本覆盖具有市场主体审批监管职能的全部行政部门,能够实现“发证发照”、“无证无照”、“先证后照”、“先照后证”等许可和监管的同步,从而使证照联动监管网络更加全面、联动更加紧密,有助于推动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模式,促使市场主体“宽进”后的“严管”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