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市首部地方性法规进入起草阶段

26.01.2016  11:40

  新华网南京1月25日电(李静 刘艺辉)近日,江苏省宿迁市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宿迁市城市绿地保护条例》进入起草阶段,该条例旨在规范宿迁市绿地规划、建设、养护、监管的责任、权利义务,解决城市建设中的绿地保护问题。

  15日上午,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宿迁市获得地方立法权的决定。此后,宿迁市委四届第八十一次常委会将《宿迁市城市绿地保护条例》确定为2016年立法制定项目;22日,宿迁市四届人大法制委员会暨《宿迁市城市绿地保护条例》制定工作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

  宿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叶辉说,地方立法工作担负着保证国家法律实施、管理地方性事务、促进地方各项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责任,也是建设法治宿迁的制度保证。

  据悉,宿迁市拟制定的《宿迁市城市绿地保护条例》既是地方性法规,又是城市绿地保护的特别法。为健全地方立法咨询专家工作机制及和社会参与机制,宿迁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法律规定,建立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组,聘请17位专业人士为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

  据了解,该条例将在“征求意见及论证”环节通过报纸、市人大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前,宿迁市经前期调研,已选定城市管理和物业管理两个方面内容作为下一步实施的后备立法项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