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检察深入推进保护青少年权益 “司法+社会化帮教”解难题

11.05.2018  09:36

  “夜空中最亮的星,能否听清……”近日,江苏省宜兴市福利院一片琴声悠扬。在社工的带领下,4名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为福利院的孩子表演了吉他弹唱,而他们自己,也经历了一场心灵洗礼。

  记者了解到,带领他们参与活动的专职社工,来自宜兴市青少年权益保护协会,这是一个在检察机关助推下,由政府出资、司法人员主导、专业社工组织、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权益保护专门机构。协会的成立,解决了各职能部门管理分散,人人都管或人人不管这一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社会力量参与护苗

  “同一起案件,涉罪未成年人的直系亲属不能到场,公安、检察院、法院可能分别为孩子聘请合适成年人,孩子就需要和三位不同‘临时家长’交流。”宜兴团市委社会工作部部长兼青少年权益保护协会会长张锋对记者说。

  为解决这些环节之间的断链现象,江苏省宜兴市检察院向宜兴市委政法委提交了《关于建立未成年人司法“1234”工作机制的报告》,明确提出设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协会,统筹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相关工作的建议。建议迅速得到批复同意。

  仅一个多月,协会就发展了首批单位会员20家、个人会员30人,组建了由专业法律人士、教育人士、心理专家、热心于未成年关爱事业的退休老干部等组成的103人的合适成年人队伍、20余人的帮教志愿者队伍和20人的法治宣讲队伍,还招聘了5名具有社会学、心理学背景专业的社工专职开展工作。宜兴市公安局针对涉未成年人案要求侦查人员在协会微信群内通报相关情况,协会工作人员将第一时间就近指派合适成年人到场参与诉讼。

  社工与司法人员衔接

  “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未成年人,司法机关在依法惩戒的同时,还涉及后续社会化帮教管理难题,而办案人员投入到具体帮教工作中的精力明显不足。”宜兴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蒋亚芳介绍说,将分流出诉讼环节的涉罪未成年人精准纳入社会观护体系,是协会成立的初衷之一。

  高一学生文文因涉嫌盗窃罪被移送审查逮捕,跟随案卷一起送来的,还有一份社会调查报告。报告中,专业社工对文文的家庭状况、学习情况、社会交往等做出详尽调查,还分析了犯罪成因,拟定了个性化的帮教方案。

  在长达近半年的时间里,文文不断接到社工姐姐关心其学习生活的微信。“我儿子像换了个人。”文文的母亲说。鉴于文文在帮教过程中的良好表现,检察机关最终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司法人员主导,社工与司法人员衔接,共同做好社会工作、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工作,整合教育、民政、关工委等社会力量导入司法程序,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提供权利保障支持。协会成立以来,已对43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及帮教,进行心理测评、心理疏导40人46次,对3名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开展观护帮教,对5名被相对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开展跟踪帮教,解决了困扰长久的难题。

  驻校社工站预防犯罪

  怎样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宜兴检察机关的答案是:重点抓、抓重点。

  4月24日,宜兴市检察院与宜兴市青少年权益保护协会、宜兴丁蜀中等专业学校举行签约仪式,联合在该校设立“阳羡爱心港青苗护航站”,共同开展重点青少年预防犯罪教育工作。

  “近年来,在校生犯罪占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25%左右,其中职业技术类学校的学生犯罪又占到在校生犯罪的60%以上。”驻校社工站常驻社工蒋朦介绍说,协会尝试与检察机关、学校合作,将社会工作引入学校教育,通过设立驻校社工工作室的方式前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端口。

  根据协议,社工工作室配套设置了心理咨询室、办公接待室,根据检察官与学校提供的预防教育方案重点关注校园中边缘涉罪学生,及早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干预。

  据了解,宜兴市检察院以近年来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为蓝本,与协会合作,以漫画为表现形式自行编写的法治教育读本《防治校园欺凌》,已累计向学校师生、家长发放4000余册。其间,还开展法治巡讲、海报巡展,提高社会各界对预防校园犯罪参与度。

  来源:法制日报、文明宜兴微信公众号

  (文字:丁国锋 金晶 王雨薇  )

京口检察航标灯青少年司法保护中心正式启用
  5月30日,在江苏检察机关集中开展“以案释法,检察院
江苏省检察机关防治校园欺凌典型案事例
  典型案例之一 宽严有度 挽救涉案未成年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