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党组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27.10.2014  12:31

      10月25日,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袁贵仁主持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会议强调,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紧密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坚决抓好学习研究、贯彻落实。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立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直面我国法治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出了全面部署,回应了人民呼声和社会关切,必将有力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
  会议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内容,是顺利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保证,也是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科学内涵,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任务要求,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贡献。
  会议对学习贯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在部机关、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全面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要创新形式、载体、平台,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有关教育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十八大以来中央作出的各项战略部署结合起来,与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师生干部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自觉性、主动性。二是组织教育系统特别是高校的专家学者加强对四中全会精神的理论研究和系统阐释,最大限度凝聚广大干部师生和人民群众共识。三是认真研究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决定》的具体举措。各级教育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各级各类学校要依法办学、依法治校。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深厚、熟悉中国国情的高水平法学家和专家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