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公布行政处罚试行裁量标准

21.08.2015  00:14

昨天,市城管局在部门网站上公布行政处罚试行裁量标准,涉及条款94项,处罚标准近300项。今后,城管执法人员开罚单时,将按照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等,执行不同的罚款金额,公开透明接受被执法者和市民的监督。

 

市城管局依据我市城市管理执法的现状,因地制宜,编制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将城管部门自由裁量权的范围扩展至全部处罚条款,囊括了市容环境卫生、市政管理、公用事业、节水、园林绿化等方面的94项案由,对不同违法情形进行处罚裁量。以“在露天场所和公共垃圾容器内焚烧秸杆、树叶、垃圾”为例,将违法程度划分为“初次实施违法行为,或焚烧面积不满1平方米”“再次实施违法行为,或焚烧面积在1平方米至2平方米”“屡次实施违法行为,或焚烧面积超过2平方米”三类档次,裁定三种不同的处罚标准。

 

以前,有当事人对城管处罚不信任,现在标准细化后,队员操作起来让人看得明白,罚得清楚。”市城管局法治宣传科负责人表示,城管部门将大力加强对行政执法职权的督察,以此标准接受当事人和群众监督举报,对于违反自由裁量权基准的行为采取严厉处罚,最大程度避免出现过度处罚、同案不同罚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