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补偿本月底将结束

20.04.2018  02:57

今天,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补偿将在4月底结束,符合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条件的参保人员可尽快去申报领取。

 

符合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条件的参保人员,即2017年度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费用6000元以上或范围外自付费用3万元以上的参保人员(不含定额补偿费用的人员)。

 

据统计,到目前为止,已有2712人领取了大病保险补偿,费用达到1598万余元,其中最高一笔支付了35万元,该参保人员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报销之和占总住院费用比例71%。

 

人社部门提醒,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凭2017年《靖江市城乡居民医保住院费用补偿结算单》原件、患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银行卡原件到市人社局一楼13~16号窗口申报领取。如患者身故,除提供患者住院费用补偿结算单外,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银行卡及户籍注销原件。有疑问的市民可拨打咨询电话:8029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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