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旗,首次为南京大屠杀死难同胞而低垂

13.12.2014  21:54


  新华报业网讯 12月13日是首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上午7时,在即将举行国家公祭仪式的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举行了庄重的升国旗、下半旗仪式。

  清晨的纪念馆集会广场,庄严肃穆。时近7时,来自北京国旗护卫队的三名礼兵,护卫着鲜艳的国旗,走到集会广场中央的旗杆前。在现场数百位各界人士和纪念馆工作人员凝视的目光中,伴随着《义勇军进行曲》雄壮的旋律,五星红旗在晨曦中冉冉升至旗杆顶部又缓缓降至半旗。高高飘扬了65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第一次为77年前南京大屠杀30万无辜死难者、为所有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同胞而半垂,昂起的却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永不屈服的头颅和捍卫和平的坚强意志。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起,每年的12月13日,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主会场都将下半旗志哀,以表达对无辜罹难同胞生命的缅怀和尊重,提醒人们勿忘国耻、振兴中华。

  今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记者在采访中获悉,江苏省在组织筹办国家公祭活动过程中,专门就下半旗的意义、操作细节进行了广泛的调研、咨询和专家论证。专家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四条规定,“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南京大屠杀惨案,无论是死难人数,还是惨烈程度,都可以说是“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符合《国旗法》规定的下半旗条件。中国社科院和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的专家提出,2005年第60届联合国大会全体会议一致通过决议,反对任何否定纳粹大屠杀历史事实的做法,要求所有国家教育并帮助下一代了解有关种族屠杀的罪行,并将每年的1月27日定为“国际大屠杀纪念日”。此后,多国将1月27日设为公祭日,由国家主持公祭活动,在公祭日当天下半旗。

  省委宣传部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参与论证的专家都认为,在12月13日国家公祭日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下半旗符合《国旗法》规定和国际惯例。通过下半旗仪式,必将凝聚起全国各族人民奋勇前行的力量,唤起海内外华人更大的爱国热情,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开创人类和平与发展的美好未来而努力奋斗。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顾雷鸣 王晓映

编辑: 王高峰、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