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取消高考“品德突出加10分”

20.05.2015  09:17

  2015年“高校招生意见”公布,高分考生可放弃“自主招生

  

  新华报业网讯 昨天,江苏公布《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高考时间为6月7、8、9日。和去年相比,招生政策有重要变化。在加分照顾政策中,取消“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加10分的政策,增加“见义勇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这一照顾政策。另一个重要变化是“自主招生”单设志愿栏,高招专家分析,这一变化意味着首次允许考生高考分数高,可放弃“自主招生”。

  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蔡蕴琦

  这些高招政策有变化

  变化1:“思想政治品德”加分取消

  解析:高考加分政策全面收紧

  今年江苏取消了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的考生的加分项目。此外,取消了外语选考非英语语种、本科平行院校志愿A院校的第一专业报考非英语语种外语专业的考生的照顾投档政策。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也有变化,2015年,按照原政策执行。从2016年起,少数民族考生平行院校志愿中A院校报考民族院校的,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报考其他院校的,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从2016年起调整为: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

  另外,增加“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

  影响:按照往年规定,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报经省招委会批准,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省教育考试院相关人士解析说,教育部等五部委文件明确要求2015年各地取消五项全国性加分项目,包括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的考生的加分政策。在目前已经结束的2015年高考报名中,我省没有考生申请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加分照顾。因此,江苏从2015年起取消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的考生的加分项目。

  变化2:“自主招生”单设志愿栏

  解析:首次允许考生放弃“自主招生

  今年我省专门设立了“自主招生、试点学院、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填报栏,供获得上述招生类型填报志愿资格的考生,以及报考上海纽约大学、南方科技大学的考生填报相关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7—29日。考生若同时获得同一所院校两种以上类型资格或者同一类型获得两所以上院校资格的,只能选择一种填报。对填报以上招生类型志愿的考生,如果达到规定的条件,在本科第一批批量投档前,由院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对于不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院校会在规定的时间内退档,以便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参加本科批次平行志愿的投档。

  解析:招生专家解释说,“自主招生、试点学院、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中的“自主招生”是指今年全国90所试点自主招生高校。“试点学院”是指从2011年开始,教育部在全国17所高校设立“试点学院”,开展创新人才培养试验。“试点学院”的招生考试、专业设置、教师评聘等允许并鼓励其先行先试。苏州大学纳米科学技术学院是17所试点学院之一。“高校专项计划”指面向江苏农村地区的定向招生计划。“综合评价录取”是指江苏11所试点综合评价录取的省属高校,包括南京师范大学、南京邮电大学等。

  招生专家分析,“自主招生”单设志愿栏后,录取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往年,江苏考生报考高校自主招生,获得资格,与学校签约后,其档案即被锁定,如果高考成绩符合要求,可被高校录取,反之不被录取。但假如高考发挥的好,高考成绩远远高于自主招生学校也不能毁约,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志愿单设后,主动权掌握在考生手中,“如果一名考生拿到了南京一所高校自主招生优惠,高考成绩公布后,他的考分能上北大。这时他可以选择填报自主招生学校也能放弃。”招生专家预测,今年部分高校可能出现“自主招生”录不满的情况。同样的,考生对“试点学院”、“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也有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