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开展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试点工作

28.07.2017  14:32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公证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公证服务的群众获得感和社会满意度,省司法厅决定从8月份开始在全省开展为期1年的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试点工作,23个使用“公证在线受理平台”的公证机构全部参加。

试点明确6大类15项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应当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对注册时间较长、申办公证较多的公证在线受理平台注册用户再次申办学历、证书等简单且不会导致损害后果的事实类公证事项,使用“证据宝”“实时保”等电子数据存管系统的注册用户在身份材料、签名印章等已经公证处备案确认的情况下,各公证机构还将探索提供当事人办理公证“不见面”服务。

围绕办理公证 “最多跑一次”,试点单位将加快推动公证事项由线下向线上转移,加快建设更多更便捷的自助办证通道,推行咨询首问负责和一次性告知制度,推行办证指引,推行远程视频咨询,推行主动调查服务,推行跨地区协作调查,推行公证书发送和代办认证服务,进一步完善、优化、拓展、创新服务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