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虐童案"二审开庭 一审公诉实录

20.11.2015  17:25

    2015年11月20日上午9:35,备受关注的南京虐童案二审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六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李征琴在法庭上陈述上诉请求与理由时称:一审判决认定孩子的身上打了155余处伤是虚假的;判决书有多处证据都不合法,违反了法律程序;故意伤害罪定罪定性错误;挫伤的鉴定无法律依据。请求改判无罪。

  今年4月2日,南京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接到辖区某学校老师反映,儿童小施身上有多处表皮伤,怀疑系遭其养母李征琴殴打所致。4月5日,养母李征琴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4月12日,警方以李征琴涉嫌故意伤害罪向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4月19日,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对李征琴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但检方表示此决定针对轻罪案件,不会妨碍刑事诉讼过程进行。

  9月28日,南京浦口法院公开审理李征琴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9月30日,南京浦口法院对“虐童案”作出一审判决,养母李征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被告人李征琴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马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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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南京“虐童案”一审公诉实录  

 

   

 

  (清风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