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虐童案风波不断 辍学“救母”为哪般

21.11.2015  10:11

  2015年11月20日上午9时,“南京虐童案”二审将在南京市中院开庭审理。9月30日,南京浦口法院对“虐童案”作出一审判决,男童小宝(化名,下同)养母李征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然而,10月28日起,小宝却突然离开校园,至今未返,“辍学风波”再度引发舆论聚焦。

  就在19日下午,江苏省检察院官微“江苏检察在线”公布了虐童案一审的公诉实录。而除了二审判决的最终结论外,更多的人把关注的目光投向深陷虐童案漩涡的受害人小宝,希望他能够走出阴霾,尽早回到正常的轨道。

  小宝突然辍学,原因何在?

  生父:付不起房租 记者调查:街道每月支付房租和生活费,辍学时租期未满

  小宝已经辍学半月有余!近日,这一消息让年仅9岁的小宝被再度被媒体聚焦。有媒体报道,其辍学原因是“租的房子到期了,房东催了,他们没钱、没地方住。

  对此,小宝学校的老师表示,此番小宝是突然离校,辍学前并未与老师打招呼。老师非常着急,多次打电话给小宝的生父母,要求尽快让孩子复学。但小宝的生父母却以付不起房租、小宝不想去上学为由,拒绝返校。学校颇为无奈。

  几天前,记者与小宝的生父桂先生联系,桂先生也称:让小宝离开南京的一个原因是,因为支付不起在南京的房租和生活费用。

  然而,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小宝一家在南京租房的租金,是由浦口区街道办支付,小宝离开南京时,房租尚未到期。街道不仅支付了房租,还每月支付小宝的生活费,作为小宝在南京上学生活的经济保障。

  对此情况,桂先生未予否认,只以“我现在很忙”拒绝继续回应。

  记者从一位一直在宁给小宝做功课辅导的志愿者处了解到,小宝辍学原因复杂,因涉及未成年人保护和个人隐私,他们也不能多说什么,只希望小宝尽快回到南京的学校,继续学业。

  小宝不想在南京读书? 记者调查:孩子非常想在南京读书,想念班上的同学

  既然房租没有到期,小宝又为何要离开南京呢?其生父桂先生告诉记者,小宝因为心理负担很重,成绩每况愈下,不想在南京读书。

  记者调查获悉,养母被拘后,南京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和南京小希望困境儿童之家等未成年保护公益组织每周均派心理咨询师和大学生志愿者,上门给小宝做心理辅导和课业辅导。但由于涉及成年人保护,这些组织都只做不说,不愿向媒体公开,尽全力保护小宝。

  在志愿者们的努力下,小宝在校表现比以往有很大起色。学校老师表示,小宝辍学前变积极很多,在上课的时候会举手发言,即便是答错也会积极举手表达自己的观点,“这很难得”。

  学校老师表示,自虐童案开庭后,小宝常常请假,上课断断续续,不是“书没找到”,就是“妈妈生病了”。校方希望生父母尽可能让小宝正常上学,不要受到案件审理的影响。

  采访中,一些与小宝有过接触的心理辅导人员表示,小宝是个挺可爱的孩子,和正常孩子一样,他喜欢上学,也愿意与同龄的同学们在一块儿玩。如果排除各方干扰,小宝完全可以像其他孩子一样读书生活,接受良好的教育。

  小宝辍学后,做了些什么? 记者调查:在大人陪伴下,在法院门口举牌引围观

  记者了解到,小宝辍学当天,生父桂先生、养母李征琴姐姐带其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检察院等司法机关门口举牌求助。孩子手中的白板上印着大字:“我要妈妈李征琴,妈妈我想你,妈妈你在哪里?我要去找你,我要回家,我不想回农村去。叔叔阿姨,救救我吧!救救妈妈!

  此后,小宝在司法机关门口举牌的照片,以及一封字体工整的写给妈妈的信,被李征琴的代理律师多次发到微博上,引起网友围观。

  不让孩子上学,却让未成年的孩子在司法机关门口举牌,这些让小宝直接或间接参与的“救母行动”,会否对孩子产生负面的心理影响?桂先生直言:“没想过。

  19日下午,桂先生电话中告诉记者,对去不去法庭现场,他一直很犹豫,本来并不想去,但在律师的劝说下,还是决定明天带着小宝去庭审现场。

  二审开庭前,让小宝辍学举牌用意何在? 记者调查:为二审开庭做舆论上的铺垫

  不仅如此,这一阶段,小宝生父母及其律师还频频向媒体发出小宝生活被打乱的消息。11月13日下午,小宝代理人许家斌律师向媒体表示,目前,孩子因为此案无心上学,已辍学,此案的最终结果能否体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将成为本案的关键,有关上诉人李征琴上诉理由以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能否得到二审法庭认可,将成二审审查的重点,也成为孩子未来利益的转折点。而李征琴辩护律师王永杰也在微博上链接了“南京虐童案”孩子已辍学的新闻。

  有“内行”人分析:这都是为了二审开庭做舆论上的铺垫。

  “让孩子去现场看案件庭审,是残忍的,不可以这样对孩子。”一位参与过受虐男童心理辅导的心理专家表示,小宝被养母打后,心理已经受到伤害。现在保护孩子的最好方式,是让他回归课堂,和普通孩子一样正常去上学。

  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司法人员表示,希望养母早日归家,孩子及亲属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如果想用孩子作为此案的一枚“棋子”、通过绑架舆论的手段来与法庭博弈,是愚昧的。毕竟,孩子是父母的,也是国家的!司法公正不容侵犯,想利用孩子做“医闹”,是要追究法律责任的。

  虐童案缺乏心理干预成遗憾? 记者调查:心理咨询师持续三个月为小宝做心理辅导

  虐童案发生后,曾有媒体引用专家观点指出,像虐童案这样的重大舆情事件,当全社会不再关注这起案件,小孩便从风口浪尖突然被冷落。并指虐童案缺乏心理干预,是很大的缺憾。

  而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今年8月以来,南京的心理专家每周对小宝进行心理疏导一次,到10月小宝辍学前,已持续三个月。小宝只要在南京,心理专家就会去见他。小宝与咨询师已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

  记者发现,早在虐童案发之初,网络舆论仍在汹涌之时,在这个博爱之都,南京未成年保护中心和南京小希望困境儿童之家等公益机构就默默承担起关爱孩子的责任。他们不愿面对媒体,远离炒作,开始对小宝进行心理辅导,心理干预一直没有停止。

  知道小宝辍学,心理专家十分心疼,却保持着克制。“心理工作者有自身的伦理要求,保护好孩子,避免二次伤害。”采访中,心理专家拒绝对虐童案发表任何评论,并反复对记者强调,反对过分炒作和关注虐童案,给小宝带来二次伤害。

  思考:

  保护孩子,不意味着对施害者无原则的轻纵

  谁在关爱孩子?谁在伤害孩子?是这起虐童案值得人们深思的问题。

  “虐童案”发生后,有专家担心,情与法的交融,是否会影响此案的审判?因为复杂性在于,无论是受害男童还是其亲父母,都对施暴养母李征琴展现出相当程度的原谅与包容。

  对此,上海政法学院教授、上海市未成年人法律研究会会长姚建龙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表示,“虐待儿童就是法律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不要纠结。无论出于什么样的目的,对儿童的暴力都要禁止。

  姚建龙认为,现代儿童观在当下中国还远未建立起来,大部分父母认为管教孩子只是一项“技术问题”,而不是原则问题。“棍棒底下出孝子”这样的观念在中国还非常有市场。

  在虐童案中,我们当然需要关注个案中受害儿童处境的改善,但也绝不意味着,这样就可以对施害者无原则的轻纵。因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编辑:圣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