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检察院:对虐童案施暴养母不予逮捕

20.04.2015  09:08
南京检察院官微截图

  中新江苏网南京4月19日电 (记者 申冉)19日,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对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李某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4月3日,一网友在微博上公布一组照片,说明称:南京浦口高新区一男童背后密密麻麻重叠交错的伤痕像是被鞭子抽过,据了解,是其养母李某所打。

  该虐童事件在网上受到广泛关注,4月12日,南京浦口警方向检察机关提起逮捕李某的请求,南京浦口检察院在16日,召集专家学者、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施暴养母的辩护律师,举行了逮捕与否的听证会,会后三日宣布了不予逮捕的决定。(完)

编辑: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