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教育局昨重申“有偿家教”禁令

10.09.2015  10:05

  名师违规取消待遇严重违规或被解聘

  

  江南时报讯(记者吕晶晶通讯员宁纪轩) “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当年不得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照有关程序撤销其教师资格,或者由学校解除聘用关系。”昨天,南京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教育纪工委赶在教师节前重申“廉洁从教”的铁规,并向全市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和教师群发了一条提醒短信,以杜绝“有偿家教”等违纪行为。

  教育系统重申“廉洁从教”,向全市各中小学释放一个强烈信号:师德师风建设一刻也不得松懈。根据南京此前出台的《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规定》,“特级教师、教授级教师、学科带头人等从事有偿家教的,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报经市教育局审核后,上报有关部门批准,撤销其相关荣誉称号,取消相关待遇;见习期未满的新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学校不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此外,《关于规范师德师风投诉处理的意见》也提出,“对师德师风投诉,如有隐匿、袒护、重查轻处甚至故意泄密、打击报复等情况,将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领导、个人的责任”。

  据悉,今年1月到9月,南京市教育局共接到各类师德师风投诉57件,查实21件,相关责任人已被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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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项贤军、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