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户口通迁无住房限制 人才落户政策将放宽

22.10.2014  11:02

  南京市户籍市域范围内通迁终于尘埃落定。昨天,南京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南京市户籍市域范围内有序通迁的实施意见》和《南京市人才落户工作的实施意见》。从12月1日起,南京江宁、原江浦、六合、溧水、高淳(南京老五县)与南京主城户口实现通迁,只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南京户籍居民就可在市域范围内自由迁移,不受房屋面积限制。同时,南京市对人才落户政策也进一步放宽,海外高层次人才不仅自己可以落户,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能落户南京。现代快报记者 陶维洲

   政策

   12月1日起南京

   同城户籍一体化管理

  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蒋平介绍,长期以来,由于城乡二元结构,南京主城与老五县没有实现户口通迁,给市民造成很大不便。而且随着越来越多南京市民在江宁、六合、浦口等新城购房,户口不能自由迁移,形成了大量新的人户分离现象。

  根据《南京市户籍市域范围内有序通迁的实施意见》,从今年12月1日起,实行全市户籍通迁。通迁的范围是江宁、原江浦、六合、溧水、高淳(老五县)与主城区实现户口通迁。通迁后,只要老五县居民在南京主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就可进行户口迁移,实现同城户籍一体化管理。这里的合法稳定住所是指有产权的房屋,面积不限。居民如有迁户需求,即日起就可向辖区公安机关进行咨询。

   取消应届毕业生

   保留户籍两年的限制

  对于没有找到工作的在宁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前他们可以将户口统一落在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招就中心”),保留户籍两年。《南京市人才落户工作的实施意见》取消了保留户籍年限的限制,改为“待落实工作单位或有合法稳定住所后,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合法稳定住所”。蒋平说,这就意味着大学生的户口可以一直放在省招就中心,直到找到工作或有了房子再迁走。另外,对于海外留学人员,如果想到南京就业,也享受先落户后就业的政策,他们的户口同样可以直接落户省招就中心。

   自主创业的毕业生

   落户需完税凭证

  长期以来,自主创业的毕业生落户问题一直是政策空白,新政为此类人才落户创造条件。根据新政,对符合南京市大学生创业计划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具有完税凭证、且按规定在南京缴纳社会保险的,允许其本人在南京落户。